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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2026年07月08日 15:18:27
来源:化工仪器网 点击量:590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
近日,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据悉,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8日—2026年9月5日。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和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放射性比活度的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无机非金属类建筑主体材料及装饰装修材料。
本次修订相较于GB 6566—2010,除进行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更改了范围,由“适用于对放射性核素限量有要求的无机非金属类建筑材料”更改为“适用于无机非金属类建筑材料及装饰装修材料”。
2、更改了“装饰装修材料、建筑物、民用建筑、工业建筑、Ⅰ类和Ⅱ类民用建筑、内照射指数、外照射指数”的术语和定义。
3、删除了“空心率”的术语和定义;
4、更改了“技术指标”和“B 类装饰装修材料”的适用范围;
5、增加了“仪器要求、检测环境条件要求”;
6、更改了“取样数量”制样方法;
7、更改了“制样方法”;
8、更改了“外照射指数的计算公式”;
9、增加了“检验规则”。
《水泥中水溶性铬(Ⅵ)的限量》
本文件规定了通用硅酸盐水泥中水溶性铬(Ⅵ)的限量及测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及其他指定使用本标准的水泥和胶凝材料。
本次修订与 GB 31893-2015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更改了标准名称,由《水泥中水溶性铬(VI)的限量及测定方法》更改为《水泥中水溶性铬(VI)的限量》。
2、更改了标准范围,适用范围由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更改为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及其他指定使用本标准的水泥及胶凝材料。
3、更改了指标要求,水泥中水溶性铬(VI)含量由不大于10.0mg/kg更改为不大于5.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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