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仪器网手机版
移动端访问更便捷山西10部门印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2024年07月15日 11:42:04
来源:化工仪器网 点击量:6477

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十个部门,共同印发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 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要素,是发展数字经济的核心与基础。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十个部门,共同印发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规范山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加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维护数据处理者合法权益,促进数据要素开放流动和开发利用。
《办法》的制定,是响应国家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战略部署,也是山西省作为国家数据知识产权试点省份的重要实践。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山西省在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办法》明确规定,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对象是依法依规获取的、经过一定规则处理形成的、具有实用价值和智力成果属性的数据集合。数据处理者作为登记主体,即依法依规对原始数据进行获取、存储、加工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享有对已进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数据集合的持有、使用、经营、收益等合法权益。
为确保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办法》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进行了严格的形式审查,明确了不予登记的几种情况,包括登记前未进行数据集合存证或公证、提交的申请材料无法证明数据来源合法、数据处理活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同时,《办法》还要求登记机构对经形式审查符合登记要求的数据知识产权在登记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为了促进数据要素合理流动、充分利用,《办法》还要求,发展改革、工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数据、人民银行、金融监管、证券监管等部门应当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信息的共享机制,积极推进登记证书在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产业数据价值化等工作中的运用。鼓励有关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共同推动数据流转交易使用。这一举措将有助于打破数据壁垒,推动数据资源的有效整合和高效利用。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并规定了证书续展、变更登记、撤销登记等相关事项。这些规定为数据知识产权的持续保护和有效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作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的主管部门,将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工作,并建设全省统一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为数据处理者提供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
此次《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印发,不仅为山西省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持,也为全国其他省份的数据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随着《办法》的深入实施,相信山西省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工作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数字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相关阅读 Related Reading
查看更多+-
重磅利好!央行将增加3000亿元再贷款额度持续支持“两新”政策
今日上午9时,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表示,增加3000亿元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由目前的5000亿元...2025-05-07 15:26:11 -
日前,云南省科技厅组织专家采取集中会议答辩与部分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云南省大湄公河次区域气象灾害与气候资源重点实验室(筹)”...2025-05-07 13:43:14
-
4月29日,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在第八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发布基于科学基础大模型的智能科研平台——ScienceOne。Scie...2025-05-07 13:35:07
-
超2300万!2025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券(仪器类)兑付名单公布
近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2025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券(仪器类)兑付名单。经兑付受理、审核和社会公示,确定对254家符合科技创新...2025-05-07 11:22:02 -
《贵州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发布,内容涵盖贵州省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行业管理、备案、建设、电网接入、运行及监管。2025-05-07 10:51:11
-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目标2025-05-07 10:24:20
版权与免责声明
-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③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