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仪器网首页>资讯中心>厂商报道>正文

募资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这家环保企业IPO已受理
2024年06月27日 11:43:12 来源:化工仪器网 点击量:5510

6月25日,北交所受理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IPO申请。本次募集资金扣除相应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化工仪器网 厂商报道】6月25日,北交所受理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实环境”)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
 
  招股书显示,东实环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低于100万股且不超过12,500万股(未考虑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次募集资金扣除相应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拟偿还贷款的明细情况及贷款的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据了解,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77.88%,负债中短期借款31,165.87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613.65万元、长期借款189,678.43万元。长期以来,为解决公司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问题,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筹措资金,财务费用较大,财务费用支出较大幅度摊薄了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需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降低公司业务发展过程中对银行借款的依赖,同时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盈利水平,并提高公司抵御风险能力。
 
  东实环境成立于2013年9月,是东莞市国有企业东实集团环保板块的全资子公司。东实环境立足城市发展和产业升级,着力打造市政固废综合服务、工业固废综合服务、城市环境综合服务三大业务板块,形成以打造“无废城市”为基础、以助推产业升级为方向、以建设优美环境为使命的环保行业从业者。2023年6月15日,东实环境在新三板挂牌,股票简称为“东实环境”,股票代码为“874087”。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除可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还可用于公司的一般用途,如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募集资金的数额和投资方向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未来资本支出规划等相适应。
 
  偿还银行贷款是IPO募集资金常见的用途。相关统计显示,截至2024年3月18日,2021年以来IPO发行企业1289家,其中募投项目中涉及补流/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有933家,占比72.38%。但是单独偿还银行贷款占比仅为1.07%。虽然在IPO阶段,监管层对企业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比例没有明确规定,但将其全部用于还贷仍是非常少见的情况。
关键词

相关阅读 Related Reading

查看更多+
  • 2024年我国氢能生产消费规模位列世界第一

    4月28日,由国家能源局组织行业相关机构和专家编制的《中国氢能发展报告(2025)》正式发布。《报告》显示,2024年我国氢能全年...
    2025-04-29 15:47:14
  • 全面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印发《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
    2025-04-27 14:41:52
  • 预算178万 广州医科大学采购仪器设备

    近日,广州医科大学就“广医2025年公共卫生学院、基础医学院和金域检验学院教学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
    2025-04-27 09:46:13
  • 强化新污染物源头防控!生态环境部发布意见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明确重点行业中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严...
    2025-04-22 09:43:43
  • 《温室气体无组织排放监测系统校准规范》征求意见中

    日前,国碳达峰碳中和计量技术委员会碳排放量计量分技术委员会关于《温室气体无组织排放监测系统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的通知,截止时间202...
    2025-04-21 13:21:53
  • 我国环保产业营收规模突破2.2万亿元

    近年来我国生态环保产业持续壮大,日益成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力军与实现“双碳”目标的生力军。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产业营收规模突破...
    2025-04-17 15:10:34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高品质供水水质分析与检测技术线上研讨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