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仪器网手机版
移动端访问更便捷市场监管总局征集2024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需求和项目 包含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领域
2023年11月03日 10:44:08
来源:化工仪器网 作者:杨 点击量:3999

市场监管总局拟在信息技术及软件产品、新材料、新能源、食品、消费品等重点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
【化工仪器网 行业百态】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提升检验检测行业技术能力,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市场监管总局拟在信息技术及软件产品、新材料、新能源、食品、消费品等重点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结合辖区和行业检验检测机构管理需要,于2023年11月30日前向总局反馈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需求。
各能力验证提供者和检验检测机构结合行业高质量发展和技术能力提升等实际需求,于2023年11月30日前向总局报送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项目。
具体通知如下: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
2024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需求和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各有关能力验证提供者,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提升检验检测行业技术能力,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市场监管总局拟在信息技术及软件产品、新材料、新能源、食品、消费品等重点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现就征集2024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需求和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能力验证需求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结合辖区和行业检验检测机构管理需要,于2023年11月30日前向总局反馈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需求(见附件1)。
二、征集能力验证项目
请各能力验证提供者和检验检测机构结合行业高质量发展和技术能力提升等实际需求,于2023年11月30日前向总局报送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项目(见附件2)。报送要求如下:
(一)报送单位应建立和运行能力验证管理体系,具有所报项目相关领域能力验证工作经验,具有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技术专家和统计专家,熟悉相关检验检测标准。
(二)报送项目应具有代表性、创新性,能够有效反映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水平,对提升相关技术能力具有积极作用。
(三)报送项目应科学、可行,有较成熟的检验检测方法标准,制备的样品具有代表性且样品均匀性、稳定性能够符合能力验证要求。
(四)报送的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预计考核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0家。
(五)为避免项目重复和资源浪费,近两年已经组织过的全国性能力验证项目请勿重复报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认可检测司 武宏伟
联系电话:010-82262744
电子邮箱:wuhongwei@samr.gov.cn
附件:1.2024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需求表
2.2024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项目报送表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3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阅读 Related Reading
查看更多+-
据化工仪器网所统计的数据显示,2026年4月共有58家单位采购色谱,其中,采购总数量为101套,中标金额为5186.5835万元,...2026-05-11 15:50:53
-
近日,鄂托克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就“鄂托克前旗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900.268万元。2026-05-11 10:50:34
-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就“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能力建设项目仪器设备购置(2026年)”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33...2026-05-09 10:56:46
-
河西学院发布教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采购意向,项目预算总金额10599万元。2026-05-09 10:51:08
-
近日,中国海洋大学就“中国海洋大学手自动一体倒置荧光显微镜等设备采购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248万元。2026-05-09 10:24:18
-
项目名称:上海市农业科学院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四极杆质谱联用仪,项目编号:1825-264A20260053,招标范围:上海市农业...2026-05-08 14:00:09
版权与免责声明
-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③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