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手机版

产品推荐:气相|液相|光谱|质谱|电化学|元素分析|水分测定仪|样品前处理|试验机|培养箱


资讯中心

化工仪器网>资讯中心>政策标准>正文

今日焦点时事热点行业动态企业动态政策法规

《环境监测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发布

2019年11月27日 09:14:56来源:化工仪器网点击:5775
分享:

  【化工仪器网 政策标准】 2019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工作,决定修订《环境监测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HJ 168-2010)。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生态环境部现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希望相关单位认真研究,提出意见。需要注意,有想法或意向的单位请于2019年12月6日前用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给生态环境部。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的经济水平以及城市化建设水平均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但是,城市化建设对生态环境造成十分严重的影响,破坏了生态平衡,影响到了人们的健康。因此,生态环境问题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据了解,为了统一全国环境监测分析方法,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了大量工作。1980 年 5 月,原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了《环境监测标准分析方法(试行)》一书并发布。经过近 40 年的发展,我国逐步形成环境监测类标准体系。
 
  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是实施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目前,我国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全面涵盖了水、气、土壤与沉积物、固废、生物、噪声与振动、核与辐射等环境要素,可测定的化合物包括常规污染物、重金属,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共计 400 余项。虽然我国现行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体系基本满足了生态环境监测及管理的需要,但随着标准体系的不断发展完善,环境监测类标准分类和构成日益丰富,现行标准对各类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的适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环境监测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发布于 2004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南京市环境监测中 心站。2010 年次修订,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和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本次为第二次修订。此次修订主要对部分术语定义、标准结构框架进行调整,明确了环境监测分析方法的分类,提出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路线,规定了方法比对的内容和要求,完善了各类方法检出限、测定下限、精密度、正确度等的确定方法以及方法研究和验证要求。
 
  在修订工作中,编制单位对标准结构框架进行了调整,删除了现行标准第 4 节“制修订工作程序”;增加了“环境监测分析方法分类”、“标准制修订技术路线”2 个章节;增加了 1 个附录,即“附录 B(资料性附录)方法比对:测定结果显著性差异检验”;将“方法验证”章节的内容提前至“标准制修订技术路线”章节。如图: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关系到国家战略目标的实现,更关系到人民的幸福以及中华民族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发展情况适时修订原政策,能确保环境监测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提高环境监测的水平,促进环保工作效率提升。因此希望有关单位积极提出修改意见,推动规范条件修订完成,早日投入实施。
 
  附件:
 
  1.环境监测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2.《环境监测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关注本网官方微信 随时阅读专业资讯


报名开启!“哈希实验室TOC新产品解决方案”线上会议助力水质检 2024-05-21 14:35:49
2024年5月30日14:00,化工仪器网特联合哈希水质分析仪器(上海)有限公司,举办“哈希实验室TOC新产品解决方案”线上会议
我国新污染物治理取得重要进展 2024-05-17 14:25:55
我国新污染物治理取得重要进展!
向新求质,水域创变:哈希开启智慧水务新篇章 2024-05-13 16:55:37
在智慧水务转型浪潮中,哈希作为水质与水文监测领域的科技探索者,如何把握机遇,破浪前行?它的发展现状与未来蓝图又是怎样的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将开展战略合作! 2024-05-13 10:33:04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将在四个方面探索开展全面战略合作。
优秀案例:浙江丽水市生物多样性智慧监测体系建设 2024-05-11 13:23:50
近年来,丽水市为提升生物多样性监测水平开展了多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年征稿 / 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970297226@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天津市兰博实验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福立分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返回首页产品对比发布询价建议反馈官方微信
回到顶部
chem17
关闭
网课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