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加强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根据《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政发〔2016〕52号)和《榆林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榆政办发〔2017〕4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及榆林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我市实际,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神木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全面摸清我市土壤环境状况,明确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确保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点位达标率不低于国家、省、榆林市级下达的目标值;到2020年,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建成全市土壤环境保护体系,使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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