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周期 | 现货 | 规格 | 见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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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领域 | 医疗卫生,地矿,能源,航空航天,电气 | 主要用途 | UPS/EPS,太阳能,直流屏,光伏发电,风能发电,船舶设备,医疗设备 |
应用范围:
太阳能、风能、水力发电储能,风光互补工程;
电信、移动、网络、铁道、机场等各种通信、信号系统备用电源;
舰船、海事等备用电源;海洋信号与航标;
石化广价及参数系统备用电源;
UPS、医疗设备、应急照明等备用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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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价 | 面议 |
更新时间:2021-09-06 16:27:50浏览次数: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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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动力蓄电池(中国)有限公司
产品优势:电池池壳全部标配阻燃池壳,即使有短路产生火花,也不会对客户机房及设备带来重大损失风险(如火灾或);真正的高锡极板配方保证了电池的深循环寿命和次数;的和极板内化成工艺,极板不易为杂质所污染,能降低电池自放电,保证了电池容量的长期稳定性优于一般产品
1、安全性能好:正常使用下无电解液漏出,无电池膨胀及破裂。
2、放电性能好:放电电压平稳,放电平台平缓。
3、耐震动性好:*充电状态的电池*固定,以4mm的振幅,16.7Hz的频率震动1小时,无漏液,无电
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
4、耐冲击性好:*充电状态的电池从20cm高处自然落1cm厚的硬木板上3次。无漏液,无电池膨胀
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
5、耐过放电性好:25摄氏度,*充电状态的电池进行定电阻放电3星期(电阻值相当于该电池1CA放
电要求的电阻),恢复容量在75%以上。
6、耐过充电性好:25摄氏度,*充电状态的电池0.1CA充电48小时,无漏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
路电压正常,容量维持率在95%以上。
7、耐大电流性好:*充电状态的电池2CA放电5分钟或10CA放电5秒钟。无导电部分熔断,无外观
变形。
【安装使用与维护】
◎电池的联接:
实际容量相同的电池或电池组方可串联使用;
实际电压相同的电池或电池组方可并联使用;
联结部位要紧密,防止火花产生,接触不良,用苏打水清洗接触面。
正负极不得接反或短路。
◎电池充电:
浮充(限制电压,控制电流)使用:充电电压13.56-13.8V,
大电流不得大于1.75A;25℃时,电池浮充电流整到小
于2mA/AH;
循环使用(充饱即停,放完电即充):充电电压14.1-14.7V/,
大电流不大于2.1A;
注意:电池不可在密闭或高温环境中使用,远离火源!
注:当环境温度低于20℃或高于30℃时,需对电池充电电压进行调
整,标准为18mV/℃。
◎保存:
电池适合存放于低温、干燥、通风、洁净的环境中,充饱电存放
奥特多蓄电池OT(6V/12V)系列产品特性
槽式化成保证电池达到100%容量,并使电池均衡性达到化。
高可靠的极柱双重密封结构,其抗冲击性能及密封性能大大提高,确保电解液不会渗出,提高了产品的可靠性。
安全可靠,内置国内防爆虑酸片安全阀,具有的开闭阀压力及防爆、过滤酸雾功能,一旦过充,可释放出多余气体,不会使电池胀裂、酸雾逸出。
采用超纯原辅材料和添加剂、特殊配方的电解液,具有内阻小,高倍率特性好、充电接受能力强的特点。
采用的工艺技术(合金工艺、铅膏工艺、电解液配方、环氧封结工艺),确保产品良好性能。
蓄电池主要特点:
●针对USP应用所设计
●寿命长(25摄氏度浮充使用,设计寿命高达5~8年)
●更安全(壳体采用阻燃材料,产品通过UL安全认证)
●自放电小(存储时间长达1~2年)
●密封性好(密封反应效率高达99.9%以上)
●服务优异(3年保修,*)
1、电池抗深放电能力强,100%放电后仍可继续接在负载上,在四星期内充电可恢复原容量。2、由于电池为胶状固体,所以电解质浓度均匀,不存在酸分层现象。3、酸浓度低,对极板腐蚀弱,并采用特的管式极板,因此电池寿命长。4、电池极板采用无锑合金,电池自放电极低。20°C下存放两年后,还有50%以上的容量,即两年内不需补充电。5、*的承受深放电及大电流放电能力,具有过充及过放电自我保护性能。6、凝胶电解质,无内部短路。热容量大,热消散能力强,能避免一般蓄电池易产生的热失控现象,因而在高温操作时极为可靠,电池不会产生“干化”现象,工作温度范围宽。7、采用高灵敏低压伞型气阀,使蓄电池使用更加安全可靠。8、采用多层耐酸橡胶圈滑动式密封,保证了使用寿命后期极柱生长时的密封性能。
我国液流电池领域标准化工作传来喜讯:中国成功推动成立液流电池标准化联合工作组,并提出了3项标准提案中的1项。这意味着我国在液流电池这一充满发展前景的新能源产品标准化方面*充电。这是记者从中国电器工业协会获悉的。
据介绍,4月8日9日在美国华盛顿召开了液流电池标准化联合工作组(JWG21/105)成立会,我国派出6名专家和代表组成国内代表团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通过了成立液流电池标准化联合工作组的决议,并讨论通过了3项液流电池标准提案。3项标准提案分别由西班牙、中国和日本提出,具体为西班牙提出《液流电池/混合型液流电池 第1部分:通用领域—术语及定义》、中国提出《固定式领域用液流电池 第2-1部分:性能一般要求及试验方法》和日本提出《固定式领域用液流电池 第2-2部分:安全要求》,其中《固定式领域用液流电池第2-1部分:性能一般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准提案由我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的张华民研究员作为项目召集人,负责该项标准的制定工作。
液流电池是一种新型蓄电池产品,它能在电能过剩的时候将其贮存起来,等待电能不足之时,就把贮存好的电能拿出来,供全社会使用,缓解电能不足的困境。该产品受到各国重视,但也存在急需开展该领域标准的制定,指导和规范行业发展的问题。我国于2012年成立了全国燃料电池及液流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42),负责燃料电池及液流电池领域的标准化工作,秘书处设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目前已经完成和正在开展3项国家标准、5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
鉴于上尚未开展液流电池标准的制定工作,我国凭借在液流电池领域技术和标准化工作的优势,由全国燃料电池及液流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组织,于2013年中旬向IEC/TC105(电工委员会燃料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在IEC中成立液流电池领域新技术机构的申请,并提交一项液流电池标准提案。后经与IEC/TC21(电工委员会蓄电池和蓄电池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协调,考虑到液流电池属于二次电池,但在结构上又同燃料电池相似,因此后决定由IEC/TC21和IEC/TC105成立联合工作组(JWG105),负责液流电池的标准化工作。该联合工作组由IEC/TC21牵头负责管理,IEC/TC105的主席、东芝公司成像设备及控制中心行政主管上野文雄作为召集人。
全国燃料电池及液流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卢琛钰表示,我国成功推动液流电池领域新技术机构的建立,并牵头其中一项标准的制定工作,标志着我国不仅在液流电池技术领域得到专家的认可,同时液流电池标准领域在上也占据了一席之地,对于推动液流电池产业的发展、提高我国液流电池领域的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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