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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青岛聚创时代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烟尘烟气采样器/检测仪>>烟气排放监测系统>> YC CEMS-50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超低型)
测量范围 | 流速0~40 m/s;或其它订制量程 | 测量原理 | 一次取压元件采用传统的皮托管测量方式,在正确安装后,皮托管的全压、背压取压管将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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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类别 | 国产 | 产品类别 | 烟气重金属分析仪 |
环境温度范围 | 0~300℃或其它订制量程 | 环境压力范围 | -10~10kPa 或其它订制量程 |
价格区间 | 面议 | 应用领域 | 环保,化工,石油,地矿,能源 |
YC CEMS-50 型系统由气态污染物(SO2、NOX、NO2、NOx、02等)监测、颗粒物监测、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湿度等)监测及数据采集与处理4个必选子系统组成。
气态污染物监测采用抽取式冷凝法,其原理是利用紫外差分法测量烟气中的SO2、NOX、NO2、NOx含量,通过电化学法测量湿氧含量,然后通过干湿转化计算出SO2、NOX、NO2、NOx、02的干烟气浓度。
颗粒物监测采用激光后散射法,烟气的温度采用温度传感器测量,烟气压力采用压力传感器测量,烟气流速采用皮托管测量;烟气的湿度采用阻容法院里测量,将所有的测量信号送入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
输出处理系统具有现场数据实时传送、远程故障诊断、报表统计和图形数据分析等功能,实现了工作现场的无人值守。整套系统结构简单,动态范围广,实时性强,组网灵活,运行成本低,同时系统采用模块化结构,组合方便,并且能够*与企业内部的DCS系统和环保部门的数据系统通讯的要求。
本系统的设计、制造、验收规范主要按下列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
DB41/T1327-2016《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
HJ/T76-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T212-2017《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T38-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T47-1999烟气采样器技术条件
HJ/T48-1999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
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1/237-2004 冶金、建材行业及其它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ZBY120-83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
GB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DJ9-87 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NEMA-ICS6 工业控制设备及系统的外壳
赵经理166*7850*7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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