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仪器网首页>资讯中心>政策法规>正文

安徽:加速工业领域设备更新 推动纺织工业优化升级

2025年08月19日 14:23:12 来源:化工仪器网 点击量:4089

安徽省提出,到2027年,全省规模以上纺织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200亿元左右,年均增幅4%左右,培育中国消费名品3-5个,规模以上纺织企业实现数字化改造全覆盖。

  纺织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一直是传统支柱产业。它不仅为国家创造了大量的经济价值,还在吸纳就业、增加群众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纺织行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推动了智能制造和数字化转型,使得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不断提升。
 
  8月15日,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安徽省纺织工业优化升级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到2027年,安徽全省规模以上纺织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200亿元左右,年均增幅4%左右,培育中国消费名品3-5个,规模以上纺织企业实现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持续降低,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质量和规模不断提高。
 
  意见稿提出“七大行动”:创新引领、结构优化、新型技改、绿色提质、标准领航、引优育强、集群发展,共18条具体举措,为实现方案目标提供了详细的路径。
 
  其中在“创新引领”方面,意见稿提出,要实施关键技术攻关计划,鼓励企业围绕纤维新材料、高端纺织制品、纺织智能制造、废旧纺织品高值化再生利用等领域加快研发创新,形成一批原创性、引领性成果。加快推动气凝胶纤维纳米复合材料、功能性聚乳酸纤维材料、废旧涤纶再聚合等科技成果产业化。
 
  在“结构优化”方面,推进化学纤维高水平制备。支持企业提升功能性化学纤维性能和品质,研发阻燃、抗菌抗病毒、导电、相变储能、温控、原液着色、生物医用等化学纤维新品种,进一步拓展化学纤维在功能性服装、家纺、户外、消防、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应用。
 
  在“新型技改”方面,加速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落实国家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鼓励企业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重点推动纺纱织布、非织造机械、印染机械等纺织专用设备更新改造,加快针织加工、环保染整等工艺技术迭代升级,加速应用数控节能高速纺织、染整、吊挂柔性流水线、数码印花、智能纺机、智能制衣等智能装备。
 
  下一步,安徽省各有关部门将发挥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全省纺织工业优化升级工作。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纺织工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
 
  素材来源: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键词

相关阅读 Related Reading

查看更多+
  • 加压脱泡设备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第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项目编号:4197-234VISIONOX4/132,...
    2026-03-17 09:40:19
  • 山东三年行动计划公布!加快轻工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等9部门联合发布《山东省轻工纺织产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26—2028年)》,其中提出,到2028年,突破30项...
    2025-11-08 11:52:34
  • 预算250万元 保定市纤维检验所采购检验仪器

    近日,保定市纤维检验所委托河北蕴藏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采购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检验仪器,预算250万元。
    2025-07-31 09:05:45
  • 纺织工业数字化转型方案发布 检验检测环节迎来智能化升级契机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纺织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明确将检验检测作为智能化升级核心环节。方案要求攻关坯布机器视觉瑕疵检...
    2025-06-19 10:34:07
  • 2025年印染行业规范企业公告申报工作开始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组织开展2025年印染行业规范企业公告申报工作,截止日期:4月25日前。
    2025-02-25 13:38:06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