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仪器网手机版
移动端访问更便捷市场监管总局发布37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4年09月30日 08:37:20
来源:化工仪器网 作者:宋池 点击量:6123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了《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容积检定规程》等37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这些技术规范覆盖了铁路交通、医疗健康、环境噪声监测等多个领域。
【化工仪器网 标准发布】9月29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在北京召开了专题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容积检定规程》等37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这些技术规范覆盖了铁路交通、医疗健康、环境噪声监测等多个领域。
计量是关于测量及其应用的科学,是确保测量结果准确可靠的重要基础。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通过大量的科学实验测试和验证活动确定,旨在解决生产、生活中“测不了、测不准”的问题。截至目前,我国已发布现行有效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共计2077项,为民生保障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本次发布的37项技术规范涉及温度、电离辐射、压力、声学等多个计量专业,面向贸易交接、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这些规范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相关领域的计量技术行为准则,提升计量能力和水平,推动相关产业向更高质量发展。
在铁路领域,本次发布的《铁路机车车辆轮径量具检定规程》《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容积检定规程》和《罐式集装箱容积检定规程》等4项铁路领域计量技术规范,将在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支撑铁路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在医疗健康领域,精准的医学计量能力是现代医学的重要基础,直接关系到医疗服务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此次发布的《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校准规范》将规范国内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校准方法,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此外,随着工业自动化水平的提高,工业机器人在工业生产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工业机器人校准规范》的发布将为工业机器人技术性能的计量评价提供指导,促进机器人发挥最佳性能,稳定作业质量,推动工业机器人行业的产业升级优化。
这些技术规范的出台,旨在积极推动相关领域的科技发展和应用转化,进一步巩固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的计量技术基础,将有力促进相关领域的高质量发展,为技术产业融合发展提供稳定高效的计量技术服务。
未来,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推动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供给,加强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设,提升计量技术规范的编制和执行质量。同时,将面向实际应用、面向量传溯源全链条、面向计量参数和方法,拓展计量技术规范领域和范围,加强人工智能、高端测试设备、数字化转型等领域的计量方法研究,为技术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计量技术支撑。
【素材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相关阅读 Related Reading
查看更多+-
项目名称:中航沈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激光跟踪仪采购,项目编号:0701-2540LN010001/01,招标范围:激光跟踪仪(...2025-05-06 11:20:01
-
广东省深化测控仪器工程职称改革 破除“四唯”倾向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广东省发布《测控仪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自2025年3月起实施。新规突破“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推行代...2025-05-06 10:21:06 -
项目名称:模块化多功能数据采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47-2540SCCZBA92,招标范围:模块化多功能数据采集系统,招标...2025-04-18 13:06:09
-
项目名称:振动性能及长期跟踪数据采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47-2540SCCZBB19,招标范围:振动性能及长期跟踪数据采...2025-04-18 11:58:37
-
近日,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委托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采购高压全自动气体活塞式压力计、压力数据采集仪恒温校准装置、差...2025-04-08 09:40:41
-
预算464.6万 佛山市南海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2025年度实验室专用检测设备采购(二期)招标项目
近日,佛山市南海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就“2025年度实验室专用检测设备采购(二期)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预算464.6万元。2025-04-03 11:35:20
版权与免责声明
-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③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