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仪器网首页>资讯中心>政策法规>正文

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资助项目:累计资助最高300万元
2024年09月29日 10:00:05 来源:化工仪器网 作者:宋池 点击量:6218

深圳市推出贷款贴息贴保资助,最高资助额达300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促进企业研发经营活动发展。

  【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近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发布了《2025年度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资助项目申请指南》,以进一步支持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缓解其融资难题,助力企业创新成长。
 
  根据该指南,深圳市将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给予贷款利息、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费用及担保费用的资助。资助的具体强度和方式如下:贷款利息按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予以资助,对于首次获得贷款的企业,资助比例更是提高至70%;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费用按实际支付保费的50%资助,单个企业每年资助上限为50万元;担保费用同样按实际支付费用的50%资助,单个企业每年资助上限为30万元。此外,单个企业本年度获得贴息贴保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累计获得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申请条件方面,企业需在贷款当年已入库,并从合作银行获得持续期三个月及以上的人民币贷款,累计贷款额需达300万元或实际支付费用累计超过10万元,且贷款需用于支持研发经营活动。同时,企业还需满足在深圳市注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等条件。此外,企业还需具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或在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中获奖等资质之一。
 
  申请材料包括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财务审计报告、社保缴交明细清单、贷款合同及还款凭证等,并需通过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申请企业需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受到严厉惩戒。
 
  此次贷款贴息贴保资助项目的申请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0月25日,企业需在此期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并根据市科技创新局的通知提交书面材料。资助项目将采取事后资助的方式,经过电子材料初审、委托审计、项目拟定、社会公示及征求意见、项目审定等程序后,最终确定资助名单并下达计划。
 
  此次贷款贴息贴保资助项目的实施,将有效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压力,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深圳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同时,深圳市科技创新局也提醒广大企业,务必按照指南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免错失资助机会。
 
  【素材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关键词

相关阅读 Related Reading

查看更多+
  • 机车车辆新一代牵引制动测试系统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机车车辆新一代牵引制动测试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47-2540SCCZBA82,招标范围:机车车辆新一代牵引制动测...
    2025-05-12 10:47:35
  • 2025中国地球物理学会科学技术奖开始推荐和申报

    为做好2025年度中国地球物理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和推荐工作,近日,中国地球物理学会发布《关于推荐和申报2025年中国地球物理学会科...
    2025-05-12 10:39:05
  • 5月20日正式施行!国务院发布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拟于今年5月20日起正式施行。
    2025-05-09 13:22:18
  • 规范生产考核巡查工作 中办国办印发《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办法》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办法》。
    2025-05-08 14:28:09
  • 浙江省科技厅发布应用基础研究计划 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浙江省科技厅发布《浙江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旨在强化基础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人才培养,自2025年6月1日...
    2025-05-08 10:13:58
  • 关注这15类重点情形!三部门联合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

    近日,三部门联合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为期半年,结束后转为常态化机制。
    2025-05-07 13:47:13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第四届地质与稀土样品处理及检测技术专场线上研讨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