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仪器网手机版
移动端访问更便捷预算205万元 某医学中心采购电子内窥镜
2023年12月26日 10:36:06
来源:化工仪器网 点击量:4535

某医疗中心委托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发布电子内窥镜系统招标,预算为205万元,项目编号为2023-JH1904-W1113。
【化工仪器网 市场商机】电子内窥镜是一种可插入人体体腔和脏器内腔进行直接观察、诊断、治疗的集光、机、电等高精尖技术于一体的医用电子光学仪器。它采用尺寸极小的电子成像元件—CCD,将所要观察的腔内物体通过微小的物镜光学系统成像到CCD上,然后通过导像纤维束将接收到的图像信号送到图像处理系统上,最后在监视器上输出处理后的图像,供医生观察和诊断。
某医疗中心委托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发布电子内窥镜系统招标,预算为205万元,项目编号为2023-JH1904-W1113。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301号D座二楼2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H1904-W1113
项目名称:电子内窥镜系统
预算金额:2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 最高限价:205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5日 至 2024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301号D座二楼201
方式:1、现场报名:现金领购,2、邮件联系报名:公对公电汇转账,(必须备注:开具:专票或普票)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7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
四、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7日13时30分。
(二)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医学中心
地址:上海市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301号D座2楼201
3.项目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相关资料下载:
相关阅读 Related Reading
查看更多+-
重磅利好!央行将增加3000亿元再贷款额度持续支持“两新”政策
今日上午9时,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表示,增加3000亿元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由目前的5000亿元...2025-05-07 15:26:11 -
日前,云南省科技厅组织专家采取集中会议答辩与部分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云南省大湄公河次区域气象灾害与气候资源重点实验室(筹)”...2025-05-07 13:43:14
-
4月29日,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在第八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发布基于科学基础大模型的智能科研平台——ScienceOne。Scie...2025-05-07 13:35:07
-
超2300万!2025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券(仪器类)兑付名单公布
近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2025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券(仪器类)兑付名单。经兑付受理、审核和社会公示,确定对254家符合科技创新...2025-05-07 11:22:02 -
《贵州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发布,内容涵盖贵州省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行业管理、备案、建设、电网接入、运行及监管。2025-05-07 10:51:11
-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目标2025-05-07 10:24:20
版权与免责声明
-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③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