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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布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023年01月30日 16:07:50来源:化工仪器网点击: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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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为贯彻《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有效监管工业固体废物转移活动,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月19日。
 
  《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总则、运行管理、监督管理、附则共四章17条内容。此外,还包括《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普通联单)》和《浙江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的联单样式和填写说明。
 
  总则中共包含3条内容,包括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数字化平台等内容。明确了本办法适用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本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分拣、运输、利用、处置单位运行电子转移联单的监督管理。
 
  运行管理章节中共包含8条内容,主要包括联单发起,运输,接收等环节的要求,其中还规定了一车多运、联运、拒收、非交通工具运输、跨省转移联动、大宗固体废物转移等多种情形下的联单管理要求。
 
  监督管理章节中共包含2条内容,分别明确了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县市生态环境部门在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其中,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监督指导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管理工作,开发维护省固废系统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模块,统一制发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表单等。
 
  附则中共包含4条内容,明确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的编码规则、相关术语解释、施行时间、解释主体等。规定联单编码由 20 位阿拉伯数字加 1 个字母组成,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通过省固废系统实行全省统一编码管理。
 
  《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文件详情请参考本文附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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