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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端访问更便捷关系钢铁、石化等4个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原则如何?
2022年12月08日 16:11:13
来源:环保在线 点击量:3061

关系四大重点行业的环评工作,生态环境部发布四个重点行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
【化工仪器网 时事热点】环评,尤其是建设项目的环评工作,无论是在建设项目还是在环境保护两个范畴中都有重要地位。环评的出现,将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两项工作置于相对平衡的关系,尽量消减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强化环评工作,俨然已成为助推项目建设质量升级的重要手段。在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的当下,简化环评审批流程、打捆审批等新思路不断出现,优秀典型案例积累发布,环评质量与效力实现大幅升级。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新开工的项目有13.4万个,比去年同期增加2.6万个。此外,国家还将继续推动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百余项重大工程,环评压力显著增加。对此,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部门将在及推进环评研究的同时,强化环评管理,切实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源头防控作用。
包括钢铁/焦化、现代煤化工、石化、火电行业在内的一些重点污染防治领域,其项目建设的环境污染风险高,环评审批服务保障仍需进一步加强。近日,上述四个行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印发,生态环境部对重点行业的环境影响进行了重要部署。
钢铁/焦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
钢铁/焦化项目选址不得位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建设的区域,应避开生态保护红线,新建、扩建焦化项目应布设在合规设立的产业园区,长江经济带区域内及沿黄重点地区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冶炼项目。
新建、扩建项目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小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单位产品的能耗、物耗、水耗等指标应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
合理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该距离范围内不应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
项目选址应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不得位于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黄河干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止建设区域,应避开生态保护红线,尽可能远离居民集中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区。
新建、扩建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应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新建项目应达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标杆水平。优先选用电力驱动设备,原则上不得新增自备燃煤机组,严格控制废气排放,原则上不得设置废气旁路。
石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
新建、扩建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的产业园区,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不得位于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黄河干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止建设区域,应避开生态保护红线,尽可能远离居民集中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区。
新建、扩建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应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炼油、乙烯、对二甲苯项目能效应达到行业标杆水平。
项目优先采用园区集中供热供气,确需建设自备电厂的,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划和排放控制要求。
火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
项目选址应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能源、电力建设发展、热电联产等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项目不得位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建设的区域,应避开生态保护红线。
新建、 扩建煤电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供电煤耗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应达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标杆水平,单位发电量水耗、废水排放量、资源综合利用等指标应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
项目应同步建设先进高效的脱硫、脱硝、除尘等废气治理设施,煤场、灰场等应采取有效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粉煤灰、石灰石粉等物料应采用场内封闭储存、密闭输送转移方式等。灰场等应设置合理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建设运行后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应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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