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仪器网首页>资讯中心>政策法规>正文

18家重点实验室 广西2022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新认定

2022年10月26日 09:36:10 来源:化工仪器网 点击量:5365

近日,自治区科技厅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新认定名单的通知》,以进一步完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布局。

  【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基础科学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是所有技术问题的总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共同印发的《广西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的实施意见》中提到,遵循“战略急需、支撑产业、引领未来”原则,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思路,采取“一室一案”,加大财政投入,集中力量建设突破型、引领型、平台型的自治区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是广西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育广西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实验室的重要基石,其主要任务是解决学科发展前沿及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科学问题,组织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面向自治区优势学科和经济发展优势领域开展创新性研究,进一步全面提升广西可持续创新能力。
 
  近日,自治区科技厅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新认定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完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布局。经有关单位申报,各设区市科技局、有关主管部门推荐,自治区科技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广西脑科学研究重点实验室”等18家为2022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
 
  《通知》指出,各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应履行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主体责任,为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提供人、财、物等保障支持,加强指导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与运行中的问题,统筹资源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通知》还提到,各重点实验室要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提升研发水平,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等方面有所突破,特别是在体制机制、科研条件改善、运行管理优化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中明确,自治区重点实验室需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科研用房相对集中;原则上科研用房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总值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从事数学理论研究、软件研究开发等特殊领域、行业的实验室可适当降低);依托单位能稳定支持实验室的自主创新研究、科研仪器设备更新维护和开放运行,每年为实验室提供不低于50万元的运行经费;在实验室申请认定为重点实验室的前三年,依托单位原则上累计为实验室提供的建设、运行经费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关键词

相关阅读 Related Reading

查看更多+
  • 科教创新 共建支点!第十四届武汉科教装备今日盛大开幕

    第十四届武汉科教装备展今日在光谷开幕,以“科教创新 共建支点”为主题,汇聚300 家中外企业参展。展会聚焦生命科学、实验室装备与数...
    2026-04-16 17:08:38
  • 明日启幕!2026武汉科教装备展蓄势待发 中部科教盛宴即将上演

    明日,第十四届武汉国际科教仪器与技术装备展览会将在光谷科技会展中心启幕。作为中部重要科教装备商贸平台,展会聚焦实验室、生命科学、数...
    2026-04-15 16:03:49
  • 云南14家省重点实验室获经费补助!

    云南省科技厅对“云南省智能控制与应用重点实验室”等14家省重点实验室进行了验收,均获相应经费补助。
    2026-04-15 14:39:56
  • 展示实验室安全新方案!四川衍致亮相南京科仪展

    作为国内智慧实验室领域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四川衍致凭借其20余年的行业经验和深厚的技术积累,在此次展会上展示了其实验室安全系统改...
    2026-04-14 17:31:05
  • 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实验室发展大会的通知 (第一轮)

    第七届中国实验室发展大会将于2026年5月29日—30日在中国国家会议中心(二期)举办。本次大会将设置一个主论坛和八个分论坛,探讨...
    2026-04-09 08:57:37
  • 九部门物联网新政落地 赋能智慧实验室高质量发展

    工信部等九部门印发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明确2028年核心发展目标,从技术、网络、数据、安全等多方面部署任务。该政策将赋能智...
    2026-04-07 15:25:53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