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周期 | 现货 | 规格 | 见详情 |
---|---|---|---|
货号 | 213156453 | 应用领域 | 医疗卫生,能源,电子,交通,电气 |
主要用途 | 控制系统,电动玩具,应急灯,电动工具,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备用电力电源,UP |
东洋TOYO蓄电池6GFM145铅酸12V145AH
参考价 | 面议 |
更新时间:2020-02-18 23:13:32浏览次数:154
联系我们时请说明是化工仪器网上看到的信息,谢谢!
东洋TOYO蓄电池6GFM145铅酸12V145AH
东洋TOYO蓄电池6GFM145铅酸12V145AH
本公司认真贯彻ISO9001系列标准,美国UL认证、欧盟CE等认证,以及国内电力、电信、国家蓄电池检测中心等机构认证,奉行“用科学方法工作,供安全高效精品,让顾客称心如意”的质量宗旨,产品质量经国家检验机构检测,各项指标均能达到和超过标准要求。
本公司产品全国,远销欧洲、美洲、澳洲、日本、韩国以及东南亚市场,为用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优质周到的服务,永远是恒达的经营宗旨。
跨入新世纪,恒达途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凭借行业的雄厚实力,制定了企业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全体恒达人以人为本,坚持人才是资源的战略,不断进取,追求技术、管理和品质的不断更新,为用户创造无限动力和服务,为中国和世界蓄电池品质向更新、更高的方向发展而不断努力!
标准的制定是不能超前的,而应在产品之后。它的制定应当依据“成熟产品-标准-指导产品扩大生产”的原则。也就是说,要依据产品现有的技术、成本等综合衡量,在“技术成熟、经济可行”的前提下制定标准,反过来再用标准指导、规范整个行业的产品生产。同时,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制定还需要具有普遍意义,要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组织更多的企业、专家共同参与,在行业可以普遍实现的前提下制定。后,标准的制定也要尽量去和标准接轨,力争“等同采用”,以便将来顺利与接轨,拓展市场。
在通信电源方面,各种电源设备的环保要求要根据各种元器件产品的环保情况而定。因此,我个人认为,包括UPS在内电源产品环保标准的制定,首先还应从产品的源头抓起,从元器件、原材料抓起。只有电容、电阻等上游元器件、原材料的标准*制定,才能依据相关标准和电源行业实际的生产工艺技术,再进一步制定电源整机产品的标准。脱离了元器件、原材料的标准来制定电源整机产品的标准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电子元器件、原材料可以说是“源头的源头”,是根本、是基础。我们应按照《管理办法》目录体现“污染防治、预防在先”的环境保护原则,落实“从源头抓起”的工作思路。
科技创造动力
恒达公司先后从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引进震动测试机、四项功能检测机等*检测设备。不断致力于能源产品的开发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中,将品质推向更高层次。
以人为本
恒达公司立足“以人为本”。公司员工近100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8人、工程师39人,助理工程师58人,博士6人,具有硕士学位9人,大学本科学历者92人,大专学历者165人。
为确保技术、企业管理等方面的高品质优势, 公司先后与德国马格德堡大学等十几家有名高等学府的资深专家教授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通过专门的技术研发机构,致力于电源产品的新品和精品开发,有力推动蓄电池行业的发展。
人才是企业创造高品质产品的保证。
1、 免补水、维护简单
采用特殊设计克服了电池在充电过程中电解失水的现象,电池在使用过程中电液体积和比重几乎没有变化,因此电池在使用寿命期间*无需补水,维护简单。
2、 密封安全、安装简单
电池内没有流动的电液,电池立式、侧卧安装使用均可,无电液渗漏之患,而且在正常充电过程中电池不会产生酸雾。因此可将电池安装在办公室或配套设备房内,而无需另建电池房,降低工程造价。
3、 使用寿命长
采用了耐腐性良好的铅钙合金板栅,在25℃的环境温度下,正常浮充寿命可达10年以上。
4、 高功率放电性能好
采用了内阻值很小的优质极板和玻纤隔板,而且装配较紧,使得电池内阻极小。在-40℃~60℃温度范围内进行大电流放电,其输出功率比常规电池可高出15%左右。
5、 安装使用方便
电池出厂时已经*充电,用户拿到电池后即可安装投入使用。
TOYO蓄电池型号参数表:
型号 | 额定电压 | 十小时率容量 AH | 大外型尺才(长*宽*高) | 大约重量 | ||
| (V) |
| 长 | 宽 | 高 | Kg |
6GFM24 | 12 | 24 | 176 | 166 | 128 | 8.5 |
6GFM40 | 12 | 40 | 198 | 166 | 170 | 14.5 |
6GFM50 | 12 | 50 | 264 | 171 | 224 | 19.5 |
6GFM65 | 12 | 65 | 350 | 167 | 185 | 25.5 |
6GFM90 | 12 | 90 | 415 | 175 | 233 | 31.5 |
6GFM100 | 12 | 100 | 415 | 175 | 228 | 32.0 |
6GFM150 | 12 | 150 | 496 | 205 | 241 | 54.0 |
6GFM200 | 12 | 200 | 497 | 260 | 241 | 67.5 |
熊:从《管理办法》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它的目标对象是所有现在已知含有六种有毒有害物质的电子信息产品,当确认其中某类产品已经实现产品的替代或有毒有害材料替代,或已经确认替代难以实现但可以做到符合*的标准,对相关行业来说已经实现了“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可行”,则该类产品就将被放入“目录”中。所以,各类产品进入目录的条件和时间并不是统一的,而且从产品的立项、审核到进入目录也需要一个时间过程。因此,这个“目录”的形成过程也将是渐进的。
从程序和评审来看,常规意义上讲,什么产品会进入目录、何时进入目录,首先应征求相关企业意见,进行专家评估,然后再进入正式的审核、制定。在管理部门方面,《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已经指出“信息产业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编制和调整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要求进行逐年调整。”
具体到电源行业的操作,建议可以先组织专家从理论上探讨,然后在电源行业寻找一、两种容易实施的产品进行试点,先易后难,寻找经验。例如:目前对废弃较多的手机电池、蓄电池等电源产品,国家(各部门或各生产企业)应积极着手回收、处理、再利用。这样既防止了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又节省了有限资源。就UPS产品而言,电子元器件繁多,结构相对复杂,短期内不会进入目录。
熊:一方面,产品环保标准与产品本身的特性具有密切联系,而各种产品在各个行业中的特征又是千差万别,所以说不同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也不尽相同,不能搞“一刀切”。另一方面,法规中虽然规定了具体的环保使用期限由各企业自行确定,但各个企业标注的期限长短不一,更易造成市场的混乱。而且各企业标注的期限是否合理,也缺少衡量的标准。因此,应当组织行业标准化协会、专家、企业、政府职能部门依据具体情况商议,确定出一个基准的、有行业公信力的、具有参考性的行业环保期限,作为标准,然后由各企业参照执行,确定自身产品的环保期限。企业的环保期限只能高于行业标准,而不应低于行业标准。事实上,在《管理办法》中也明确指出“鼓励相关行业组织将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使用期限的指导意见报送信息产业部”。这说明国家也是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
此外,在环保期限的问题上还应注意两点。是像电源等整机产品,不同的元器件环保期限不尽相同,对此应该严格管理。如部件可以更换,则要对各自的环保期限分别标明,只需更换到期部件即可。如无法更换,则应以短的部件期限为终的环保期限。第二是要区分清楚使用年限和环保年限。环保年限仅能代表产品在这个年限内是否环保,但并不能代表在性能上是否可以使用。而使用年限则只能代表在性能上是否可以使用,不能代表是否还可以保持环保。这两点是有差别的。根据UPS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来看,产品的使用更新期都在十年之内,因此基本不会出现上述的问题。
谈到报废回收,整部法规仅从生产端上进行了规范,但环保的整治是一个系统工程,回收和再利用同样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在出台ROHS指令之前,欧盟25国曾*实施了《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指令),要求在今后欧盟市场上流通的电器生产商(包括其进口商和经销商),必须承担支付报废产品的回收费用。许多国家还在管理中引入了生产者责任制制度,即谁生产并销售了哪一种产品,谁就要对这一产品从生产过程直到该产品使用结束的全过程负责。而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明确的法规性文件。但可以预计,立法机构一定会加快进程,不久的将来,我国也一定会将对电子信息产品的回收和再利用纳入日程,污染整治系统的控制将会更加完善。
据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UPS整机产品目前还没有畅通的回收渠道,用户和厂商都普遍对此不够重视,回收和再利用的体系也没有建立起来。但由于UPS中铅酸电池的残余价值较高,通过回收再利用可以实现较高的经济价值,国内已有许多正式的回收工厂。但据我们了解,由于缺乏合适的渠道和用户的不重视,报废后多流入到一些非正规单位进行拆解,而那些正规工厂正面临着不能回收足够废电池的尴尬。因此,呼吁UPS厂商能够积极主动承担起回收责任,利用自身的销售渠道,将报废后的产品回收到正规厂商手中,充分发挥纽带作用,在用户和回收厂商之间建立起一道绿色回收通道,以达到系统治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