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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发布

2019年05月17日 15:41:04 来源:化工仪器网 作者:句号 点击量:7369

2019年3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规定,制定了《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以强化扬尘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

  【化工仪器网 政策标准】 扬尘是指地表松散颗粒物质在自然力或人力作用下进入到空气中和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一定粒径范围的空气颗粒物,是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的重要组成部分。扬尘会使空气污浊,影响环境质量,其对人体也有危害,会诱发支气管炎、肺癌等。
 
  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是扬尘污染的主要组成部分,来自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含施工区、生活区、办公生活区)范围内及相关物料场外运输过程。
 
  为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减少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污染和社会生活影响,保障人民生活健康,提升安全文明和绿色施工管理水平,实现安徽省生态环境可持续性发展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019年3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规定,制定了《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以强化扬尘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
 
  标准中指出,建筑工程施工、预拌混凝土生产场所均应安装扬尘在线监测与视频监控系统,且在线监测与视频监控设备应该安装在工地(生产场所)主出入口和扬尘重点监控区域,并具备联网条件。该标准中还明确指出,在线监测设备应能监测温度、湿度、风速、PM2.5、PM10等指标,视频监控设备应配置摄像和在线传输功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还应安装实时在线卫星定位系统。
 
  该标准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统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以及相关运输等活动的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
 
  治理扬尘污染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一步,该标准的实施对于有效防治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加对强扬尘治理的综合管控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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