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瓶和气瓶阀
(1)空气瓶避免碰撞、划伤和敲击,应避免高温烘烤和高寒冷冻及阳光下暴晒,油漆脱落及时修补,防止瓶壁生锈。
(2)空气瓶要按气瓶上规定的标计日期使用,定期进行检验,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空气瓶内的空气不能全部用尽,应留有不小于0.05Mpa的剩余压力。
(4)气瓶阀拆下维修后重新装上空气瓶时,要经过28Mpa-30Mpa的气密性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减压器
减压器在使用过程中不要随意拆卸。当安全阀漏气时,应对减压器的膛室压力和安全阀进行重新检验。
面罩
空气呼吸器不使用时,全面罩应放置在包装箱内,存放时不能处于受压状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的仓库内,不能受到阳光暴晒和有毒有害气体及灰尘的侵蚀。
供给阀
一般情况下严禁拆卸供给阀。出现故障维修时,按原样装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注意事项
(1)空气呼吸器及其零部件应避免阳光直接照射,以免橡胶件老化。
(2)空气呼吸器严禁接触油脂。
(3)应建立空气呼吸器的保管、维护和使用制度。
(4)空气瓶不能充装氧气,以免发生爆炸。
(5)每月应对空气呼吸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6)空气呼吸器不宜作潜水呼吸器使用。
(7)压力表应每年进行一次校正。
(8)用于呼吸的压缩空气应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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