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标准品使用标准要求
在界定测试的时候,使用标准品与现有标准品要求一致,现在重复做几次,要取平均的。若自制样品满足各项指标,可在其容器上注明使用平均测试值,储存作为自制标准品用。自制标准品每一年要重新验证一次,当标准品发生变化时,也要对自制标准品重新验证。
第二、自制标准品的所有特性
无标准品时此种情况下,自制样品作为内部标准品标定,须进行结构确认,自制样品必须在所有特性均被*描述后作为分析标准品用。在进行验证前,此自制样品必须符合现有各测试指标的要求,并说明样品的来源,附有详细检验单及图谱。
第三、自制标准品使用注意事项:
1.要把握好对照品的来源,要使用国家认可的对照品,并按要求对其进行相关验证。
2.要对“工作对照品”开封过的对照品以及对照品储备液的储存条件和使用期限进行验证,并做出明确规定,做好各项记录。
3.应按要求做好对照品的账目管理、领用登记,并在规定条件下储存。
4.建议对照品的提供单位同时提供对照品使用说明书,并明确使用期限及储存条件。
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