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的发热量在氧弹热量仪中进行测定,一定量的分析试样,在充有过量氧气的氧弹内燃烧,燃烧产生的热量由弹筒壁传导给一定量的内筒水和量热系统(包括内筒、氧弹、搅拌叶、测温探头)吸收,水的温升与试样燃烧释放的热量成正比。
热容量是量热系统每升高1℃所吸收的热量,单位为(J/K),热容量通过在相似条件下燃烧一定量的基准量热物质苯甲酸来确定。
发热量测定时,根据试样点燃前后量热系统产生的温升以及系统热容量,并对点火热等附加热进行校正后即可求得试样的弹筒发热量,单位为焦耳/克(J/g)。
从弹筒发热量中扣除硝酸形成热和硫酸校正热(硫酸与二氧化硫形成热之差)后即得高位发热量。对煤中的水分(煤中原有的水和氢燃烧生成的水)的气化热进行校正后求得煤的低位发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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