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推荐:气相|液相|光谱|质谱|电化学|元素分析|水分测定仪|样品前处理|试验机|培养箱


化工仪器网>技术中心>其他文章>正文

欢迎联系我

有什么可以帮您? 在线咨询

ISO4406油液污染度等级标准的制定

来源:天津市罗根科技有限公司   2012年06月13日 11:33  
为了方便实施对系统油液的污染控制,人们希望能定量地描述和评定系统油液的污染程度,这就需要制定油液污染度的等级标准。1987年,标准化组织制定了ISO4406:1987《液压系统工作介质固体颗粒污染等级代号》标准,该标准在上被普遍采用(除NAS1638)。我国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自己的标准GB/14039-1993。1999年,标准化组织标准进行了修订,制定了ISO4406:1999《液压传动油液固体颗粒污染等级代号》标准,我国也利用新标准对GB/14039-1993进行了*次修订,相应新标准的使用情况及具体修订原因均没有文章报道,本文将对ISO4406:1987和ISO4406:1999两个油液污染度等级代号标准进行简单介绍。并对新标准替代旧标准的原因进行一些说明。
    液压和润滑系统油液污染度等级的新旧两种标准ISO4406:1999和ISO4406:1987,其中ISO4406:1999污染度等级标准是对ISO4406:1987污染度等级标准的修订。新标准将等级代码增加到了30个,并且对报告形式和报告采用的污染颗粒尺寸都进行了修订。标准修订的根本原因是由于试验粉尘的改变(由ISO MTD粉末取代了ACFTD)以及相应的颗粒计数器校准方法的改变。
一、   ISO4406:1987污染度等级
该标准采用两个代码表示油液的污染度等级。*个代码代表每毫升油液中尺寸>5um的颗粒数,第二个代码则代表每毫升油液中尺寸>15um的颗粒数,两个代码之间用一条斜线分隔。之所以选择与5um和15um相应的颗粒浓度来定义污染度等级数码,是因为一般认为,5um左右的微小颗粒浓度是引起液压系统淤积和堵塞故障的主要原因,而大于15um的颗粒浓度则对液压元件的磨损起着主导的作用,以这两个尺寸的颗粒浓度作为制定等级的依据,可以比较全面地反映不同大小的颗粒对系统的影响。数值与相应的颗粒浓度对应。根据颗粒浓度的大小共分为26个等级代码(从0.9~24),相邻代码所表示的颗粒浓度之比为2,颗粒浓度越大,代表等级的代码越大。
ISO4406:1987规定的污染度等级代码与颗粒浓度的对应关系见表1。
 
表1 . ISO4406:1987污染度等级代码的确定
 
例如,使用KT-2颗粒计数器测得每毫升油液中>5um的颗粒数为10000,>15um的颗粒数为800,则油液的污染度等级为20/17。而污染度等级18/13则表示油液中大于5um的颗粒数等级代码为18,每毫升颗粒数在1300~2500之间;>15um的颗粒数等级代码为13,每毫升颗粒数在40~80之间。
二、   ISO4406:1999污染度等级
1999年标准化组织修订了自动颗粒计数器校准标准,由原来用ACFTD校准标准ISO4406-1991改为用ISOMTD粉尘校准标准ISO11171-1999(国标GB/T18854-2002等效移植)。颗粒尺寸由zui大直径改为等效投影面积的当量直径。新标准的测试数据更加真实,并且已被“美国标准与技术学会”NIST认证。规定今后凡用自动颗粒计数器检测的,都用经NIST认证的新标准。粒径尺寸um后加(C)。
当前仍是新旧标准混用阶段,将逐步过度到新标准。为便于对照两种标准方法颗粒直径表示尺寸对比。见表2.
 
表2. ACFTD校准尺寸与ISO校准等效尺寸对比
 
这就说明,用ACFTD校准>1um的数量,相当于用ISOMTD校准>4um(c)的数量;同理>5um相当于>16um(C),>15um相当于>14um(c),依此类推。
如果现在仍然用NAS1638标准测试的(即ACFTD校准)所得数据为5~15um,15~25um,50~100um,>100um五个尺寸段的等级,与NIST校准得到的数据:6~14um(c),14~21um(c),21~38um(c),38~70um(c),>70um(c)五个尺寸的等级结果是相近的。

 

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企业未开通此功能
详询客服 : 0571-8785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