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推荐:气相|液相|光谱|质谱|电化学|元素分析|水分测定仪|样品前处理|试验机|培养箱


化工仪器网>技术中心>维修保养>正文

欢迎联系我

有什么可以帮您? 在线咨询

玻璃纤维锥底罐 玻璃纤维立式平顶罐 玻璃纤维斜底罐 玻璃纤维立圆底罐

来源:河北紫浩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9日 10:28  

玻璃钢储罐维修方案 

一、 工程名称:玻璃钢碱罐维修

二、 设备规格:DN8000*9000.

三、 工艺参数:

1、 工作介质:40%液体

2、 工作温度:常温。

3、 工作压力:常压

四、 设备槽壁结构设计:

鉴于现场反馈的使用工作条件和图片,我们采用内衬玻璃钢和外加强玻璃钢方式制作,在其结构上分为内防腐层,加强层及外保护层三个层次,具体说明如下:

内防腐蚀层:首先是防腐树脂胶衣层,其中加入增韧剂;然后是浸润防腐树脂的聚酯表面毡,且铺复多层。内防腐树脂采用亚什兰公司的DOW411乙烯基酯树脂。因为含有,为此防腐增强材料选用聚酯表面毡,其树脂含量达90%以上。

加强层:基体材料选用亚什兰公司的DOW411乙烯基酯树脂,增强材料选用无碱短切毡及无碱玻璃布,采用交替铺层方式达到要求的厚度。无碱短切毡规格450g/m2,树脂含量7075%;无碱玻璃布规格380g/m2,树脂含量5055%。布毡交替成型玻璃钢力学性能:拉伸强度:150Mpa;弯曲强度:230 Mpa。计算槽体侧板静水压,控制侧板变形量小于1.3‰,按布毡交替玻璃钢板弯曲强度230 Mpa,计算玻璃钢板支撑间距外保护层:选用内防腐型树脂,即:亚什兰公司的DOW411乙烯基酯树脂,在其中加入抗老化剂和紫外线吸收剂,延长使用寿命。

五、 制作工艺:

1、 储罐设备作衬里前的检查:打磨清除原衬胶层,内表面无脏污及残留胶层,拐角过渡处须达R10mm以上。

2、 将设备内壁用角向磨光机打磨到Sa3级以上。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等附着物,任何残留的痕迹应仅是点状或条纹状的轻微色斑。

3、 除尘:用毛刷、布类将罐壁上的砂粒及浮尘除净。

4、 作底涂层:在干净的表面均匀涂刷一层411树脂,每平方米用量约200 克,凝固后施工下一步工序。

5、 修补:对于表面层上的凹坑,用树脂腻子填充,使其平滑,防止在作FRP积层时出现空洞气泡。

6、 作防腐蚀过滤层:在底涂层上411#树脂一层+玻璃表面毡一层|涂刷411#树脂一层,使表面毡全部浸透后铺一层短切毡再涂刷411#一层出不穷,使短切毡全部浸透,用压辊排除气泡轧实,固化后抛光打磨,厚度约1.1mm

7、 作防腐蚀层:在过渡层上先涂刷411#树脂+铺一层玻璃表面毡+短切毡一层,要求纤维全部浸透,用压辊先将此铺层中的气泡排除、轧实,随后再铺一层短切毡+玻璃表面毡一层,要求纤维全部浸透,用压辊排除气泡、轧实固化后,厚度约2.2mm

8、 作内表面层:防腐蚀层固化后,用抛光机打磨去掉毛刺,均匀涂刷一层411#面料树脂,每平方米用量约200 克,厚度0.1mm

9、 作内表层:一层面涂树脂后,再涂刷一层411#树脂,树脂中加入3-5%的空气硬化剂,每平方米用量200克,厚度0.1mm

10、 法兰及内件与整体衬里同时施工,操作工艺及铺层相同,要求法兰衬FRP层平度差<0.3mm

六、 质量控制:

1、 进货检验控制要点

a.确保原辅材料、配件供贷方为合格的分承包商。

b.无论是否采取到供货方处进行验证的措施,均应进行进货检验。

c.对玻璃纤维制品(含玻纤表面毡、玻纤针织毡、玻璃纤维纱)进行面密度及纤密度测试,含湿量及有机物含量测试,符合原辅材料、验收指标方可放行。

d.对树脂进行年度、粘度、固体含量及凝胶时间进行检验,满足要求,方可允许使用。

2、过程检验

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制度,产品在配料、制衬、加强、修整、脱模各工序,由操作工实行自检,并且由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进行检验。检验内容主要是外观、尺寸,检验结果填写产品质量过程检验记录,每件制品一个记录,制品编号和过程检验记录编号相对应。

3、成品检验

(1) 总质量不小于设计值的95%

(2) 表面的巴氏硬度:不饱和聚酯树脂不小于36

(3) 内表面应平整光洁,无杂质,无纤维外露,无目测可见裂纹,无明显划痕、疵点、白化及分层;外表面应平整光滑,无纤维外露,无明显气泡及严重色泽不均。

聚合氯化 铝储罐_副本.jpg


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企业未开通此功能
详询客服 : 0571-8785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