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方米甲醛VOC气候箱试验试验周期:
试验周期根据达到稳定状态的时间确定。试验开始后的第3天(48 h~72 h之间)开始空气采样。从第3天至第5天每天采样2次﹐两次采样之间的间隔应超过3 h。如在试验开始后的第5天已达到稳定状态,可停止试验。如果在第5天没有达到稳定状态,自第6天开始采样次数降为每天一次,直到达到稳定状态,或者是连续测试28 d停止测试。
通常以达到稳定状态时最后一次测试结果作为试件的苯酚释放量测定结果,试验最多进行28 d,如第28天尚未达到稳定状态,以第28天的测试结果作为苯酚的释放量。
该标准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测定木质材料及其制品中苯酚释放量的标准化方法。这对于确保木质材料的质量、安全和环保性具有重要意义。标准的遵循可以帮助制造商、监管部门和消费者评估和选择合适的木质材料,以确保苯酚释放量在可接受范围内。
GB/T 31762-2015《木质材料及其制品中苯酚释放量测定 小型释放舱法》是一种重要的国家标准,对于控制木质材料及其制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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