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分测定仪校准规定
一、本方法适用于水分测定仪验收、使用中及修理后的校准。二、本方法测得水分含量为质量百分比。
三、本方法用于水分测定仪的内部校准,利用经检定合格的分析天平及干燥箱测得水分含量,同产品用水分测定仪测水分含量,然后测得重复性的方法,对水分测定仪进行校准。
四、重复性:测定5次,取乎均值,让算二种方法误差,要求s3%。五、校准要求:
1外观:检查计时仪外观应完好。
校准所用仪器:校准后的天zi天平、干燥箱。校准条件:室温;相对湿度≤80%。
六、校准方法:
1检查计时仪器外观应良好,数字显示完整,无缺笔。2测量显示水分含量的准确度。
3开启仪器。
4开启后,预热5分钟。
七、将样品用水分测定仪测定五次,用烘干法测定五次,分别求平均值,进行比对。
八、结果判定: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误差计算,误差≤3%为合格,否则判定不合格。校准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将仪表送去修理,然后重新校准。
九、校准周期
水分测定仪校准周期为一年。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部分功能有故障,应乃时送修.重新校准.百至满足下作的转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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