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水下作业公司总包方和分包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北京市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使施工现场成为干净、整洁、安全、稳定和环保的文明工地。
一、总包方负责制定现场文明施工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现场文明施工定期检查制度,并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总体管理;
二、施工现场分包方严格按照公司CI实施管理办法进行标识,充分体现中建系统的形象特色,详见本工程CI形象设计方案;
三、分包方食堂、伙房设有一名工地领导主管食品卫生工作,并设有兼职或专职的卫生管理人员;
一、分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二、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分包方编制分发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场所,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总包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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