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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来源:姜堰市华晨仪器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05日 00:23  

  环境监测工作包括布点、采样、测试、数据处理和综合评价等几个环节,要求对从布点到取得数据的整个过程进行全面质量管理。监测工作要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方法的要求,依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科学的组织与技术上的规范化管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样品的时空代表性与真实性
  按规范布设监测网点,取得*点位数和*点位,保证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可比性,布点记录和图表应齐全。

2、样品的采集、保管与运输
  按规范要求,保证所采集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既能满足时空要求,又要样品在分析前不发生物理化学性质的变化。采样方法、采样器、样品的保存、运输及有关的记录表格都要规范化。

3、样品的测试分析与数据处理
  样品测试按规定方法进行。操作要规范化,测试结果有效位数的取舍、异常值的判断与剔除方法、误差的计算等要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

4、测试工作的质量保证
  样品登记、任务下达、原始记录,以及数据报表等都应制定出规范化表格。其中,对可能影响测试结果的有关因素(如仪器设备、样品情况、环境条件等)要有详细的记载要求。

5、测试结果的审核与发出
  数据的规范管理与测试报告的审核程序:数据管理要规范化,测试数据的记录、删改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原始记录一律不得用铅笔书写,个人不得保存原始记录。
  环境监测机构报出的测试结果要经过三级审核,各级负责人签字后,方为有效。所谓三级审核,即测试结果要经有关人员复核,质量保证负责人审核,zui后报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才能对外发出。
  各种原始记录与测试结果报告,一律要按国家规定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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