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推荐:气相|液相|光谱|质谱|电化学|元素分析|水分测定仪|样品前处理|试验机|培养箱


化工仪器网>技术中心>操作使用>正文

欢迎联系我

有什么可以帮您? 在线咨询

对照品/标准品使用和储存注意事项

来源:坛墨质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8日 18:27  
  过期标准品的销毁:
  
  当对照品/标准品过期后,及时将过期的标准品转移至带有过期标识的容器中集中销毁。
 
  标准品使用与管理注意事项:
 
  (1) 新开瓶标准品药在瓶上注明开瓶日期,应根据瓶号依次来使用(整瓶使用或者送样情况除外),同一批号的标准品或工作对照品必须使用完一瓶后再开启另一瓶,标准品使用过程中,已取出的标准品严禁再放回原瓶中。
 
  (2) 标准品使用前从储藏室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平衡至室温,放置一定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后称量,是为了避免由于温度差导致的标准品吸潮,称量完成后立即用塑胶盖盖好后用封口膜封好,按瓶标签上的储存条件放置。
 
  (3) 同一瓶工作标准品的开启使用次数视具体情况而定,使用次数很少或具有吸湿性的工作对照品分装时应考虑一次性使用分装量。
 
  标准品的贮存:
 
  不同的标准品应根据其理化性质、贮存要求的不同选择适宜的贮存环境和条件,分别置于规定的位置。
 
  常见的标准品保存方法:
 
  常温保存:通常用于化学性质比较稳定的标准品,建议保存于干燥阴凉的地方。
 
  +4度冷藏:用于常温下不是很稳定的物质,保存于冰箱冷藏室。
 
  -20度冷冻:用于化学性质不稳定,常温下容易分解的物质。
 
  -80度冷冻:一些具有活性的物质,需要保存于特定的-80度的冰箱。
 
  贮存环境:
 
  贮存室应尽量设置空调设施,保证室内阴凉、干燥、避光、通风,温度在25+-5℃,相对湿度在50~70%为宜。特殊品种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贮存条件妥善保存。
 
  标准品应放在干燥器或其它适宜容器中保存,每一个干燥器或容器外应有区别于标准品编号的特殊编码,以示存放位置。干燥器置于专用的柜中,依次排列整齐,并由专人管理。
 
  标准品贮存应由管理员每天上下午各检查1次温度、湿度并做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及时调整纠正。多雨季节时,保管员要增加检查频次。
 
  运输条件:
 
  相对于长期保存的条件,运输过程由于时间比较短,所以运输条件相对来说要求没有保存条件那么严格。长期保存条件为温和+4度的标准品都可以在常温条件下运输,-20度保存的标准品在运输时可以放入冰袋来降低温度,而-80度保存的物质则需要在运输时加入干冰。但是干冰的有效时间只能维持一天左右,所以这类型的物质不适合长途运输。
 
  对于配制成溶液的标准品
 
  在保存的时候还需要注意:除非产品标签指明放入冰箱冷藏或冷冻,否则最好放在阴凉干燥的地方室温保存即可。因为低温的时候物质确实不容易分解,但低温使得化合物的溶解度降低,因而导致常温下就难溶解的化合物在低温下长时间放置时析出结晶,而且一旦析出结晶很难再溶解。
 
  对于已经打开的标准品
 
  溶液型的产品最好一次性使用完,如果不能使用完,请尽量转移到一个能够避免溶液挥发的容器中,按照产品的标签进行保存。但在保存过程中,还有很大可能性由于溶液挥发导致成分的值与COA不符合。

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企业未开通此功能
详询客服 : 0571-8785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