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的基础。我国辐射环境监测始于20世纪50年代核工业建立时期,历经了大气层核试验的监测、全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污染源调查、重点源监测等几个阶段。
l生态环境部在“十四五”期间明确提出了加强辐射环境监测,完善国家、省、市三级辐射环境监测体系,分类推进地市级基本辐射监测能力全覆盖。
l山东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规划》中,提出完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核与辐射应急监测仪器配备,提升各级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能力。其他各省市也都有提及。
l2021年新发布标准《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61-2021)》,对辐射环境监测的技术要求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对于环境空气的监测内容主要有:放射性气溶胶、131I、沉降物、降水、空气中氚、碳-14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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