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推荐:气相|液相|光谱|质谱|电化学|元素分析|水分测定仪|样品前处理|试验机|培养箱


化工仪器网>技术中心>行业标准>正文

欢迎联系我

有什么可以帮您? 在线咨询

火灾危险性中甲乙丙丁戊怎么区分

来源:深圳市霍尼艾格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6日 11:33  

关于消防等级判别方法如下:

一、甲类 

1、 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大于等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二、乙类

1、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 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助燃气体。

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雾滴。

三、丙类

1、 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

2、可燃固体。

四、丁类 

1、 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

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五、戊类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

扩展资料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下文简称《规范》)局部修订的条文,新版修订规范将于2018年10月1日实施。其中,第5.1.3A、5.4.4(1、2、3、4)、5.4.4B、5.5.8、5.5.13、5.5.15、5.5.17、6.2.2、6.7.4A、7.3.1、7.3.5(2、3、4)、8.2.1、8.3.4、8.4.1、10.1.5、10.3.2、11.0.4、11.0.7(2、3、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规范中明确要求了消防等级的划分标准,要求一定要严格按照消防等级去储存这些物品,已以及配备相同安全等级的仓库,同时具备相同的消防预防等级措施。火灾事故是现代社会危害较大,发生较频繁的灾害,据近年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几乎每年都会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只有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的规定,才能防患于未然,消防安全十分重要。

霍尼艾格,用不断创新的技术与贴心周到的服务为百万企业用户的生命安全护航!


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企业未开通此功能
详询客服 : 0571-8785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