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热量测定的准确度,关键在于标定热容量所能达到的准确度,以及热容量标定条件与发热量测定条件的一致性。做好于标定热容量所能达到的准确度,以及热容量标定条件与发热量测定条件的一致性。做好热容量的标定工作是保证获得准确发热量测定结果的基础。标定热容量所用的基准物质是经过国家部门检定并标明热值的纯度很高的苯甲酸。
1、标定原理
在充有过量氧气的氧弹中燃烧已知热值的苯甲酸,由点火后产生的总热量和内筒水温升高的温度,求出量热系统的温度每升高1K所需要的热量,单位为J/K。
2、标定步骤
①在不加衬垫的燃烧皿中称取经过干燥和压片的苯甲酸,苯甲酸片的质量以0.9∽1.1g为宜。
②根据所用热量计的类型,按照发热量测定的相应步骤准备氧弹和内、外筒,然后点火和测量温升。在使用恒温式热量计的情况下,开始搅拌5min后准备读取一次内筒温度,经10min后再读取一次内筒温度,随后即按发热量测定步骤点火,记下外筒温度和露出柱温度,并继续进行到得出终点温度,然后再继续搅拌10min并记下内筒温度,试验即告结束。
3、热容量E的计算
4、热容量的标定
5、热容量标定的期限
热容量标定的期限为3个月,超过此期应重新标定。但有下列情况时,应立即重测:
①更换量热温度计;
②更换热量计大部件,如氧弹头、连接环;
③标定热容量和测定发热量是的内筒温度相差超过5K;
④热量计经过较大搬动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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