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电站水工金属结构、火力发电钢结构、风力发电站塔筒、光伏发电场和输变电工程中的钢结构的设计、制作、安装、改造、维修工程中的焊接技术要求。
基本要求:
1、焊接前,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2、焊接方法的确定应根据结构的使用要求、焊缝类别、焊接设备、焊工操作技能、施工条件及经济效益等综合考虑。
3、焊接人员中的焊接技术人员、韩工预焊机操作工、焊接热处理人员、焊接质量检查人员、焊接检测人员、焊接工程监理人员的考核应分别按有关规程的规定执行。
4、焊接接头质量检验工作,应分别按有关规程的规定执行。
焊缝类别的原则:
1、焊缝在动载荷或静载荷下承受拉力、剪力,按等强度设计的对接焊缝、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为一类焊缝。
2、焊缝在动载荷或静载荷下承受压力,按等强度设计的对接焊缝、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为二类焊缝。
3、一、二类焊缝以外的其他焊缝为三类焊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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