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2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16.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全面负责与业主、设计等各参建方的沟通协调工作。
2.提供与本次劳务相关的资料。
3.按约定办理计价手续,拨付和结算技术服务费用。
4.对劳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成果的验收。
5.审阅检测方案、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复核检测成果。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项目经理认为乙方应当暂停工作,乙方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2天内,乙方应向甲方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甲方和乙方的人员伤害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自有机械设备损害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因非乙方原因的由甲方承担,但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项目经理要求留在劳务作业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相应顺延,否则,乙方应按期完工。
4.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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