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推荐:气相|液相|光谱|质谱|电化学|元素分析|水分测定仪|样品前处理|试验机|培养箱


化工仪器网>技术中心>行业标准>正文

欢迎联系我

有什么可以帮您? 在线咨询

橘子罐头 -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检验

来源:京都电子中国-可睦电子(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26日 02:02  


T/ZZB 1260-2019 橘子罐头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橘子罐头的术语与定义、分类与代号、基本要求、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质量与服务承诺。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冷藏、速冻的橘子或罐装橘子为原料,经加工、分级、装罐、加汤汁、排气、密封和杀菌、冷却制成的罐藏食品。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囊衣  membrane
橘瓣囊胞外面包着的薄膜。
整片(全去囊衣)  whole segment  (membrane-removed)
将囊衣全部除去的整瓣橘片。
碎片  broken segment
破碎部分超过整瓣橘片面积三分之一的橘片。

产品分类与代号
产品分类
按容器不同分金属罐橘子罐头、软包装橘子罐头二类。
按形状不同分整片(全去囊衣)橘子罐头、碎片橘子罐头二类。
按汤汁不同分为:
——糖水型: 汤汁为白砂糖等食糖或糖浆的水溶液;
——果汁型: 汤汁为水和果汁的混合液;
——混合型: 汤汁为果汁、白砂糖、果葡糖浆、甜味剂四种中不少于两种的水溶液;
——甜味剂型: 汤汁为甜味剂的水溶液;
——清水型: 汤汁为清水。
产品代号
产品代号见表1。
表1.jpg

基本要求
设计研发
应具备根据不同目标市场及客户群体需求进行产品的配方(糖度、酸度、口感风味等)设计研发能力。
原辅材料
橘子
橘子应新鲜、冷藏或速冻良好,大小适中(直径5.0cm~7.5cm)、成熟适度、风味正常、无严重畸形、无干瘪、无病虫害及腐烂现象,且pH值应控制在3.2~3.8之间。新鲜橘子多菌灵农药残留应进行定期自检并符合 GB 2763 要求。
白砂糖
应符合 GB/T 317 中一级品的规定。
食糖
应符合 GB 13104 的要求。
果葡糖浆
应符合 GB/T 20882 的规定。
果汁
应符合 GB 17325 的规定。

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
甜味剂仅使用 GB 2760 中规定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品种,其它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
包装物
金属罐橘子罐头应采用镀锡薄钢板制成的金属容器,并符合 GB/T 14251、GB 4806.9 的规定。软包装橘子罐头应采用聚丙烯(PP)、乙烯-乙烯醇共聚物(EVOH)等复合的高阻隔塑料杯、瓶、盖膜,并符合 GB 4806.7 的规定。
工艺及装备
应具备原料分级、去皮、酸碱处理、橘瓣分级、装罐、加汁、封罐、杀菌等自动化生产能力。
从橘子原料进入生产线至罐头入库整个生产流程应控制在4h内完成。
金属罐橘子罐头应具备X射线探测自动监测装置,软罐头应具备封口检测等自动监测装置。
应具备生产用水处理回用系统。
检验检测
应具备成品感官、理化指标(净含量、固形物含量、可溶性固形物含量、pH值)、商业无菌及原料橘子多菌灵农药残留等项目的检测能力。

技术要求
感官要求
产品的感官要求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jpg

理化要求
净含量
每批产品平均净含量不低于标示值。
固形物含量
产品的固形物含量应不低于55%。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20°C,按折光计法)
产品在开罐时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jpg

pH
产品的pH应控制在3.3~3.7之间。
污染物*
成品污染物*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4.jpg

商业无菌
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
含氧量
软包装橘子罐头顶隙含氧量不得高于2%。
爆破力
软包装橘子罐头爆破力不低于0.035MPa。
撕拉力
软包装橘子罐头易开启盖膜开启点撕拉力不低于7N。

检验和试验方法
理化指标
pH值按 GB 5009.237 规定的方法进行,其余按 GB/T 13210 规定的方法进行。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20°C,按折光计法)
GB/T 13210-2014 柑橘罐头
GB/T 10786-200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


京都电子KEM 台式数字式折光仪 RA-600
京都电子KEM 手持式数显糖度计 BX-1

                   

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企业未开通此功能
详询客服 : 0571-8785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