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推荐:气相|液相|光谱|质谱|电化学|元素分析|水分测定仪|样品前处理|试验机|培养箱


化工仪器网>技术中心>行业标准>正文

欢迎联系我

有什么可以帮您? 在线咨询

德国Optek浊度传感器、浊度仪、控制器产品介绍

来源:上海殷德电气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3日 12:48  

德国Optek Danulat GmbH成立于1984年,1985年第一台仪器(型号 110/AF10 )成功完成了对离心分离过程的监测,之后便一直专注于高性能直列光度分析仪工业液体和气体处理应用程序的开发和支持。

 

OPTEK的信心源于经验。凭借 30,000 多次安装的专业知识,优质材料可承受最严苛的工艺条件,包括腐蚀性介质、高温和高压应用。使用高质量的接液材料、卓yue的设计以及蓝宝石光学窗口确保可清洁性。

作为各个行业的合作伙伴,optek 提供最xian进的技术,包括卓yue的信号放大、在线校准支持、PROFIBUS® PAFOUNDATION Fieldbus™ 和多语言用户界面,以便于现场操作。

OPTEK的支持确保对“Speed-Parts”“SwapRepair”等计划的长期满意度,以最di的拥有成本为我们的客户提供可持续的运营和最小化的停机时间。

OPTEK可轻松符合国际(ISO 9001RoHS)、行业特定(FM/ATEX 认证)或公司标准。无论在何处控制工艺组成,OPTEK都已成为世界一liu产品和支持的代名词。

 

OPTEK主要产品:OPTEK浊度传感器、OPTEK色度传感器、OPTEK紫外线传感器、OPTEK电导率传感器、OPTEK控制器、OPTEK转换器、OPTEK探头、OPTEK浊度仪、OPTEK色度计、OPTEK浊度计、OPTEK流通池

 

156转换器:单通道光转换器

单通道 156 转换器设计用于控制 optek AF56 / AS56 光学传感器或用于过程监控的探头。范围设置和可配置警报增加了过程控制的灵活性。模拟信号可以传递到例如PLC

用于

对于一个 NIR 吸收传感器(浊度)

浊度 (EN ISO 27027)

CU(浓度单位)

156 转换器为各种工业过程中的浓度、颜色变化或浊度提供连续的在线实时测量和控制。转换器具有四个固定测量范围和一个可变测量范围,可根据您的特定过程参数进行设置。3 LED 指示灯显示所选测量范围的百分比。当连接到工厂的过程控制系统时,两个独立的设定点和一个 mA 输出可用于警报和实时过程监控。内置一个额外的故障保护继电器输出,用于远程感应灯或电源故障。结合精密传感器,转换器是具有成本效益的测量系统,可在整个过程中提供可靠的测量。

 

OPTEK主要型号:C4000/C8000HC4000AF16-EX-NAF16-NAF56-NDTF16TF16TF16-EXTF16-EX-NTF16-NTF56-NAS16-BT-NAS16-NAS56-NASD12-N/ASD19-NASD25-N/ASD25-BT-NDT9011AF16-EX-FAF16-FAF26AF26-EXAF56-FAS16-BT-FAS16-FAS56-FAF45AF45-EXAF46AF46-EXCF60PF12X56系列

OPTEK模块 1426-3132-0901-012100-0252-02

OPTEK浊度计 556+TF56/0-50EBC

OPTEK传感器 AF16 PN: 2100-0202-02

OPTEK浊度仪 控制器HC4301+传感器DTF16

OPTEK浊度仪 556+TF56 S/N:33767 33766

OPTEK流通池 B1T PO-14462 TFM4215 DN25 F40 0120-2967-80 TS 01+60℃ PS 6bar PT 9bar

OPTEK紫外仪 AF45+C8000 测量范围:0.05-3 CU。波长:280nm. 材质:不锈钢316L 接口:TC3/4"

OPTEK浊度传感器 AF16 NO:1426-3131-0801-01

OPTEK在线浊度仪光源灯 TF56 Lamp Module(345-05) 2100-0206-00

OPTEK在线水分析仪波长模组光源端 AF26-EX

 

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企业未开通此功能
详询客服 : 0571-8785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