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环境噪声分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四类。这四种不同的噪声污染分由环保、公安、城市管理执法三部门进行防治管理。“多部门分管,这样一来反倒不好管。”据一位执法民警介绍,公安部门在管理时,必须先认定其超标,而其是否超标只能由环保部门进行检测,环保部门检测超标了,却没法进行管理。
凡是妨碍人们正常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以及对人们要听的声音产生干扰的声音,都属于噪声,噪声由不同噪声源的声能瞬间叠加而产生,数量可观的监测点位,密集的监测频次,这样的监测才能反映区域噪声的真实情况。如果靠传统的人为手工操作,工作效率不仅得不到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人力物力。
【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噪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规定 GB3096-2008
《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 GA/T670-2006
【应用领域】:
公共场所,广场,住宅小区,工地,工厂,道路,火车站,飞机场,景区,公园,KTV,酒吧等。
【系统特点】:
●全天候、连续监测;
●1/2或1秒的Leq和SPL测量;
●110dB的动态范围;
●1/2秒的1/3倍频程分析,计算PNL及EPNL;
●采用内部校正技术对整个测量链进行远程校验;
●对事件进行录音(MP3格式);
●通过GPRS通信方式遥控及数据传输;
●可连接GIS地理数据系统;
●监测单元既是固定性的,也是可移动性的;
●能监控任何终端的实时噪声状态;
●历史数据的存档管理,图形及表格的报告生成;
●具备对自身的常规故障自动诊断,自动报警并显示,自身诊断传感器状态,异常或者离线,并保持相应记录。联动功能,可报警器等,可远程自定义设置联动启动的参数与范围;
●屏幕显示可调节,调节行数,调节大小。调节亮度,可以连接任何显示屏。〔可有线可无线〕;
●数据可以对接全国任何部门监管平台与企业平台,数据可同时对接多平台。
支持远程控制与关闭,支持远程配置参数,远程更新程序,远程调试,远程配置系统,远程更新SN码;
●具有超标报警功能,具备远程设定预警功能,具有多级报警设置。
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