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器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机电子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共六项物质。
中国RoHS:2018年3月15日,我国工信部在其网站发布了2018年第15号令:中国RoHS《达标管理目录》和《例外清单》将在2019年3月12日后开始施行。
为贯彻落实《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2号),做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的替代与减量化,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 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组织编制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和《达标管理目 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后施行。
应对指令:
应对欧盟RoHS2.0指令—2011/65/EU、无卤指令IEC61249-2-21、REACH指令、玩具En71指令、美国CPSIA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hina-RoHS国推自愿性认证、符合IEC62321标准、符合GB/T26125-2011
RoHS指令的涵盖范围AC1000V、DC1500V以下的由目录所列出的电子、电气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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