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物质作为环境监测数据准确性的基础保证,标准物质的质量直接影响监测数据的准确性;随着大气环境和污染源自动监测站点越来越多,标准物质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标准物质的生产、供应和销售单位日益增多,标准物质领域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多,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标准物质生产单位未取得标准物质定级证书,擅自生产销售标准物质;个别标准物质生产单位已经取得部分标准物质的定级证书,生产销售定级证书以外的标准物质,造成标准物质质量无法保证。
2、标准物质生产单位违规生产认定范围外的标准物质,不具备对标准物质的质量进行检验的能力。尤其是在污染源和环境空气自动监测领域,由于标准物质浓度较低,部分标准物质生产单位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认可的标物量分数范围较高,违规生产低浓度的标准物质应用于超低排放或者空气自动监测设备。
3、标准物质生产单位质检措施缺失或者未严格落实质量保证体系。尤其是大批量购买的标物,容易出现标物类型和浓度与标识的类型浓度不一致的情况;甚至出现个别生产厂家将过期的标物直接更换标签再次销售的情况。个别生产单位为保证用户得到的标准物质使用时间长,出厂时出厂日期往后写,形成用户收到标准物质时的日期还未到有效期的起始日期。
针对标准物质环节出现的问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9月13日发布市监计量[2018]55号文件对标准物质工作提出了规范和要求。
从事环境监测工作的设备生产厂家、检测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使用的标准物质是否符合要求,质量是否有所保证,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购买标准物质时应查看生产单位的《标准物质定级证书》,查询其定级证书的真伪情况,定级证书查阅请登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计量司网站查询。
2、查询所用标准物质的浓度是否在生产单位定级证书中标准物质的量分数范围内,不在范围内的视为无相关浓度定级资质。
3、查询标准物质标识及证书是否与定级证书一致,标准物质所带证书为生产单位出具的证书,部分厂家超范围生产标准物质,以不提供定级证书为由,遮掩其无相关资质的事实。
4、有相关资质的标准物质价格偏高,质量有保证;无相关资质的标准物质价格极低,且标准物质证书及标识易发生错误,质量无法保证。
相关产品
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