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立方米空气净化器试验舱试验方法
东莞市环仪摘录TCAQI 86—2019 标准文献
一、81立方米空气净化器试验舱试验条件:
a)环境温度: (23士2) C;
b)相对湿度: (50士10) %;
c)大气压力: (95-~105) kPa;
d)试验电源:交流正弦波,电压和频率的波动范围不得超过额定值的士1%。
二、试验装置
试验前应进行检查,确认污染物产生装置、测量和记录装置可以正常使用。试验仪器仪表的性能、精度和量程应满足以下试验要求:
a)用于型式试验的电工测量仪表,除已具体规定的仪表外,共精度应不低于0.5级,出厂试验应不低于1.0级:
b)温度计:不确定度在士0.5C以内:
c)湿度计:不确定度在士5%以内:
d)记时器:不确定度在士0.5%以内:
e)气压计:精度为+0.2 kPa;
f)校准用激光器:水平和垂直对齐:
g)温湿度传感器:采样数据偏差在土1%以内:
h)颗粒浓度传感器:不确定度应在土1 μg/m2以内:
j)二氧化碳分析仪:不确定度在土1%以内:
k)气态污染物质量浓度测试仪,不确定度应在士0.01 mg/m)以内。
三、生产制造商:东莞市环仪仪器
四、满足标准:TCAQI 86—2019《家用和类似用途新风机空气清新度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18801-2015《空气净化器》
GB/T18883-2002《空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5364-2019《空气净化器测度用试验舱技术要求和评价方法》
五、目标污染物
二氧化碳或其 他适用气体:发生源产生的纯度大于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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