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所需施工机具设备条件》的通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所需施工机具设备条件,第四条各等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所需施工机具设备条件包括高压发生设备,电气测量仪器,绝缘油、气试验仪器,常用仪器仪表。
取得四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承担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试验,四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注册资本不低于600万元。
(3)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4)具有不少于10人的技术及经济专业人员(含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其中电力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以及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
(5)配备有至少1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6)具有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的固定经营场所。并具有专业试验室和可试验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
(7)具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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