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推荐:气相|液相|光谱|质谱|电化学|元素分析|水分测定仪|样品前处理|试验机|培养箱


化工仪器网>技术中心>工作原理>正文

欢迎联系我

有什么可以帮您? 在线咨询

纯化线粒体磷氧比(ADP/O)定量检测试剂盒产品说明书(中文版)

来源:铭修(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6日 16:15  

纯化线粒体磷氧比(ADP/O定量检测试剂盒产品说明书(中文版)

 

主要用途

 

 纯化线粒体磷氧比(ADP/O定量检测试剂是一种旨在通过极谱法检测系统(polarographic system)测定新鲜活体线粒体在已知浓度ADP存在(III态呼吸)的情况下氧浓度的降低,来分析磷氧比(P:O ratio),以评价线粒体呼吸链和氧化磷酸化偶联程度,即能量转化效率的而经典的技术方法。该技术经过精心研制、成功实验证明的。可以被用于线粒体生理功能和药物作用机制等的研究。产品严格无菌,即到即用,操作简易,活体检测,性能稳定。

 

技术背景

 

线粒体是细胞呼吸链和氧化磷酸化的中心。电子传递和ATP合成通过质子梯度偶联成一体,即线粒体的呼吸耗氧偶联着ADP与Pi合成ATP的磷酸化反应。线粒体每吸收一克原子氧的同时,生长ATP(ADP磷酸化)的克分子数的比值,为ADP/O值。线粒体的磷氧比直接表征线粒体呼吸耗氧和ATP合成的关系。正常线粒体的ADP/O(P/O)为1.5:磷氧比降低意味着线粒体解偶联;磷氧比增高意味着线粒体偶联良好。其zui大值为3.3。

 

产品内容

 

 介质液(Reagent A)      50毫升

 底物液(Reagent B)          800微升

产品说明书  1

 

保存方式

 

保存在-20冰箱里,有效保证6月

 

用户自备

 

CLARK氧电极仪:用于测定溶解氧浓度

 

实验步骤

 

实验开始前,制备好新鲜的线粒体置于冰槽里备用;同时将-20℃冰箱里的试剂融化,并预热氧电极仪到25℃。然后进行下列操作。

 

  • 加入2.5毫升 介质液(Reagent A)到反应玻璃槽
  • 使用微型磁力子搅拌,充分混匀
  • 密封反应槽
  • 开始记录氧浓度:起始饱和氧浓度值为0.240微摩尔分子氧/毫升(25℃)
  • 持续记录1分钟后,注射加入20微升待测的线粒体(总量2毫克)(注意:氧浓度可能瞬时变化
  • 持续记录1分钟后,注射加入20微升  底物液(Reagent B)(注意:氧浓度在10秒钟内开始下滑;参见注意事项9
  • 持续记录直至出现线性下行斜线出现拐点
  • 继续注射加入20微升  底物液(Reagent B)(注意:氧浓度在10秒钟内开始下滑 
  • 持续记录直至出现线性下行斜线出现拐点
  • 测算氧浓度降低值(微摩尔/毫升):

 

【(*次加入底物前的氧浓度-*次下行斜线拐点时的氧浓度) +(第二次加入底物前的氧浓度-第二次下行斜线拐点时的氧浓度)】÷2(实验次数)

 

  • 计算ADP/O: 

 

0.2微摩尔(ADP浓度)÷【氧浓度降低值(微摩尔/毫升)X 2.5(反应体系容量;毫升)X 2 (氧分子数)】

 

注意事项

 

  • 本产品为20次操作
  • 操作时,须戴手套
  • 确保反应玻璃槽洁净,密闭,以免氧气流入
  • 线粒体样品须新鲜制备,建议不要冻存;制备的线粒体膜须完整,非常重要;建议使用 线粒体分离试剂盒-GMS10006.1
  • 注射加入反应槽时,避免气泡和空气注入
  • 避免乙醇污染;乙醇增加氧浓度;如果底物或抑制剂须使用乙醇溶解,则加注10微升
  • 保持反应槽温度恒定,温度降低,氧浓度升高
  • 反应液充分混匀,和环境氧保持平衡
  • 加注  底物液(Reagent B)前,须充分冻融和混匀
  • 严格按照规定加注试剂,切莫增加加注试剂容量
  • 氧浓度百分值转换为微摩尔/毫升:

 

公式=【测定值(百分值)÷20.9%(环境标准氧百分值)】X 0.237(系数;微摩尔/毫升

 

  • 本公司提供系列线粒体检测试剂产品

 

质量标准

 

  • 本产品经鉴定性能稳定
  • 本产品经鉴定检测敏感

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企业未开通此功能
详询客服 : 0571-8785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