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2条:原油罐内底板采用涂层+牺牲阳极联合防护,要求涂层不导静电,涂层厚度不小于120μm;其余部位采用导静电涂层保护,涂层总厚度不小于180μm。建议新罐采用金属热喷涂+导静电涂料封闭措施。涂料类别为环氧类或聚氨酯类涂料,新罐采用无机硅酸锌底漆+改性环氧面漆或其他类型非金属涂料。
3.2.1.2 条:中间产品罐粗汽油、粗柴油、石脑油罐宜采用金属热喷涂(喷铝、喷锌)+导静电涂料封闭,金属涂层厚度应不小于150μm,涂层总厚度(指金属涂层+导静电涂层之和,下同)应不小于180μm。
3.3.1.2 条:产品罐航煤油罐应采用无色或白色耐油涂料,涂层总厚度应不小于180μm,必要时要考虑其导静电要求;其他类型产品罐可采用单一导静电涂料,或采用金属热喷涂(喷铝、喷锌)+导静电涂料封闭,涂层总厚度应不小于180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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