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低温湿热试验箱的计量检定/校准工作中,湿度是对环境条件的一条重要指标。湿度的量值表达,在各个规程、规范中不尽相同,如何表达更加科学规范呢?在此,笔者将就以下2个案例来对湿度的表达方法进行讨论:
案例1 JJG 205-2005《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的规定
第5.2条相对湿度求值误差
温湿度计的相对湿度示值误差不超过
(a)±5%RH(40%RH~70%RH,20℃);
(b)±7%RH(40%RH以下或70%RH以上,20℃);
案例2 JJG229-2010《工业铂、铜热电阻》检定规程中第7.12条的规定
环境温度:15℃~35℃。电测设备应符合相应的环境要求。
相对湿度:30%~80%。
从以上安全来看,在实际工作中,对于湿度,可分为湿度和相对湿度。
相对湿度的计量单位是“RH"吗?*,“RH"是相对湿度的英文“Relative Humidity"的缩写,它的地位和满量程“Full Scale"的缩写FS类似。根据GB3100-1993《单位制及其应用》第6.1.3条“单位符号没有复数形式,符号上不得附加任何其他标记或符号",将“RH"放在百分数的符号后面是不恰当的。
对于高低温试验箱的相对湿度表达,笔者认为“相对湿度:40%"或“相对湿度:40%~60%"或“湿度:40%RH~60%RH"的表达都是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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