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0213LBJ
青岛路博建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0213LBJ 002—2016
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
2016 - 06 - 20发布
2016 - 07-01实施
青岛路博建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根据JJG680-2007《烟尘采样器检定规程》JJG968-2002《烟气分析仪检定规程》制定。
本标准于2016年6月20日发布。
本标准于2016年7月01日实施。
本标准由青岛路博建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唐言亮。
本标准有效期3年,到期复审,到期不复审,标准作废。
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以下简称测试仪)。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 11606-2007 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JJG968-2002《烟气分析仪》
HJ/T48-1999《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
JJG680-2007《烟尘测试仪》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颗粒物
颗粒物是指燃料和其他物质燃烧、合成、分解以及各种物料在处理中所产生的悬浮于排放气体中的
颗粒状物质。
3.2 等速采样
等速采样是指将采样嘴平面正对排气气流,使进入采样嘴的气流速度与测定点的排气流速相等。
3.3 过滤称重法
过滤称重法是指排气中颗粒物被滤筒或滤纸捕集,经除去非化合水后,由重量法测定颗粒物质量的
方法。
3.4 皮托管平行自动测速采样法
将普通型采样管、S型皮托管、温度计组装成一体,采样时将组合式采样管插入烟道测点处,根据
预先测得的排气静压,水分含量和当时测得的测点动压、温度等参数,结合选用的采样嘴直径由微电脑
迅速计算出颗粒物等速采样流量并自动调节采样流量至等速采样的流量进行采样。
4 产品型号
LB - 70 X
产品升级代码,用字母表示:A-Y。
产品设计序列号。
制造商标识:LB(青岛路博建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00001示例:LB-70C表示青岛路博建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C版70系列的烟尘烟气测试仪。
5技术要求
5.1使用环境
a) 工作电源:交流220V±10%,50Hz(电源接地线应良好接地);
b) 环境湿度:0% ~ 95%;
c) 环境温度:-20℃ ~ +45℃;
d) 大气压力:85 kPa ~ 106 kPa;
e) 适用环境:非防爆场合;
f) 进行野外工作时,应有防雨、雪、尘以及日光爆晒等侵袭的措施
5.2 参数范围
5.2.1 采样流量:( 5~80 ) L/min。
5.2.2 动压力:(0 ~ 2000)Pa。
5.2.3 静压力:(-30 ~+ 30)kPa。
5.2.4 流量计前压力:(-40 ~ 0)kPa。
5.2.5 流量计前温度:(0 ~ 150)℃。
5.2.6 烟气温度:(0 ~ 500)℃。
4.2.7 O2 测量范围:(0~21)%
5.3仪器外观
5.2.1 仪器部件应是按照经批准的图样制造并经检验合格。整机各部件装配齐全并能可靠连接,无影
响仪器正常工作的缺陷。
5.2.2 仪器应有名称、型号、制造厂名称、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等标识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及
编号。
5.2.3 仪器接通电源后,各按键、开关应调节灵活、正确,显示屏应显示清晰,不缺少笔画。
5.2.4 面板及主机表面不得有损伤
5.4气密性
当系统负压为(4~4.2)kPa时,在1min内负压下降不得大于120Pa。
5.5 计时误差
计时10min,测试仪误差应不超过±2s。
5.6仪器噪声
测试仪正常工作时,平均声压级应低于80dB(A)
5.7烟气温度
测量范围(0~500)℃,示值偏差不超过±3℃。
5.8 干、湿球温度
温度范围(0~100)℃,示值误差不超过±1.5%。
5.9 流量计前压力示值误差
流量计前压力示值误差应不超过±2.5%FS。
5.10 抽气泵
5.10.1 空载流量
抽气泵的空载流量不小于80L/min。
5.10.2 负载流量
当测试仪负载阻力为20kPa时,抽气泵的流量应不低于40L/min。
5.10.3 抽气稳定性
抽气稳定性抽气动力装置在13kPa恒阻力下以30L/min的流量连续运行30min,流量波动不超过
2L/min。
5.10.4 平均*时间
抽气泵在常温下,入口负载阻力为5kPa真空度下运行,其平均*时间应不小于1000小时。
5.10.5 停止抽气动压值
控制抽气泵的停止抽气动压值应不大于5Pa。
5.11 组合采样管
组合采样管由普通型采样管和与之平行放置的 S 型皮托管、热电偶或热电阻温度计固定在一起组
成,三者之间的相对位置见图1
5.12 压力零点漂移
在1小时内测试仪零点漂移应不大于4Pa。
5.13 静压
测量范围(-30~+30)kPa,示值误差不超过±2%FS。
5.14 动压
测量范围(0~2000)kPa,示值误差应不超过±2%FS。
5.15 瞬时流量
测量范围(10~60)L/min,示值误差应不超过±2.5%。
5.16 流量稳定性
采样流量在40min内的变化不大于5%。
5.17 累积流量示值误差
累积流量示值误差应不超过±5%FS。
5.18 等速跟踪响应时间
测试仪调节系统调节抽气流量,使通过采样嘴的气体流速等于测定点的气体流速,等速跟踪响应时
间应不大于20s。
5.19 等速吸引误差
测量范围(5~45)m/s,等速吸引误差应不超过±5%
5.20 烟气浓度测量
5.20.1 检测范围
不同检测对象的浓度监测范围
检测对象 浓度检测范围
O 2 (0~21)%vol
SO 2 (0~2000) µmol/mol
NO (0~1000) µmol/mol
NO 2 (0~100) µmol/mol
CO (0~4000) µmol/mol
CO 2 (0~20) %vol
H 2 S (0~200) µmol/mol
5.20.2 示值误差:不超过±5%。
5.20.3 重复性:不大于 2%。
5.20.4 响应时间:不大于 90s。
5.20.5 稳定性:1 小时内示值变化不大于 5%。
5.21 绝缘电阻
环境温度在40℃以下、相对湿度不超过85%时,测试仪电源端子对地或机壳间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0M
Ω 。测试仪经湿热试验后,绝缘电阻不小于1MΩ 。
5.22 耐压强度
耐压交流1500V试验后,无击穿、无闪烁现象。
5.23 工作温度和运输包装
测试仪经工作温度、贮存、湿热、振动、冲击、跌落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
a) 环境温度:(10~35)℃;
b) 相对湿度:≤85%RH;
c) 大气压力:(86~106)kPa;
d) 供电电源:(220±22)V,频率(50±1)Hz。
6.2 试验仪器
试验仪器和装置见HJ/T 48-1999中9.2、JJG 680-2007中6.1.2、JJG 968-2002中5.1.2的要求
6.3 外观
目测及实际操作测试仪,观测是否满足外观要求。
6.4 气密性
按照JJG 680-2007第6.3.5条规定进行。
6.5 计时误差
按照JJG 680-2007第6.3.4条规定进行。
6.6 仪器噪声
连接好气路系统,装上新滤筒,调节流量至30L/min,待测试仪运行稳定后,按GB 3768的规定进行。
6.7 流量计前温度示值误差
按照JJG 680-2007第6.3.8.1条规定进行。
6.8 流量计前压力示值误差
在测量范围内均匀选择0、-6、-12、-18kPa四个检测点,按照JJG 680-2007第6.3.9.1条规定进行。
6.9 烟气温度
按照JJG 680-2007第6.3.8.2条规定进行。
6.10 干、湿球温度
在满量程范围内取30、60、90℃3个检定点,将温度传感器与标准温度计的测温头一起放入水浴锅
内,待示值稳定后,记录读数,按公式(1)计算示值偏差。
6.11 抽气泵
空载流量、负载流量、抽气稳定性、平均*时间和停止抽气动压值按照HJ/T 48-1999第9.3.6
条规定进行。
6.12 组合采样管
用量具测量组合式采样管各部件的相对位置。
6.13 压力零点漂移
按照JJG 680-2007第6.3.10条规定进行。
6.14 静压
在测量范围内选择0、3、8、13、18kPa五个检测点,按照JJG 680-2007第6.3.9.2条规定进行。
6.15 动压
按照JJG 680-2007第6.3.9.3条规定进行。
6.16 瞬时流量
按照JJG 680-2007第6.3.3.1条规定进行。
6.17 流量稳定性
按照JJG 680-2007第6.3.7条规定进行。
6.18 累积流量示值误差
按照JJG 680-2007第6.3.3.2条规定进行。
6.19 等速跟踪响应时间
按照HJ/T 48-1999第9.3.9条规定进行。
6.21 烟气浓度测量
6.21.1 示值误差
O 2 、CO、CO 2 、NO、NO 2 、SO 2 按照JJG 968-2002第5.3.3条规定进行。
H 2 S按照JJG 695-2003第5.3.4条规定进行。
6.21.2 重复性
按照JJG 968-2002第5.3.4条规定进行。
6.21.3 响应时间
按照JJG 968-2002第5.3.5条规定进行。
6.21.4 稳定性
按照JJG 968-2002第5.3.6条规定进行。
6.22 绝缘电阻
按照JJG 680-2007第6.3.2条规定进行。
6.23 耐压强度
测试仪电源输入端与机壳之间加工频1500V电压(若有可控硅直接串接交流电时,应将可控硅断开),
历时1分钟。
6.24 工作温度和运输包装
6.24.1 工作温度检查
a) 低温试验按 GB/T 2423.1 试验.Ab.方法进行,严酷程度:温度-20℃ ,持续时间 2h;
b) 高温试验按 GB/T 2423.2 试验 Bb.方法进行,严酷程度:温度 40℃ ,持续时间 2h。
6.24.2 贮存温度检查
a) 低温试验按 GB/T 2423.1 试验.Ab.方法进行,严酷程度:温度-40℃,持续时间 2h;
b) 高温试验按 GB/T 2423.2 试验 Bb.方法进行,严酷程度:温度 55℃,持续时间 2h;
c) 高、低温试验后,均在正常环境中恢复 2h 后按本标准的要求试验。
6.24.3 湿热
a) 湿热试验按 GB/T 2423.3 试验 Ca.方法进行,严酷程度:温度 40℃,周期 2d。
b) 湿热试验后,均在正常环境中恢复 2h 后按本标准的要求试验。
6.24.4 振动试验
按GB/T 2423.10试验Fe方法进行,严酷程度20℃,频率范围10~50Hz,加速度10m/s2 (1g),每轴上线扫描循环次数2次。试验后按本标准的要求试验。
6.24.5 冲击试验
按GB/T 2423.5试验Ea方法进行,严酷程度20℃,峰值加速度50m/s2 (g),脉冲持续时间11ms,脉冲波形为正弦波,三个面各冲击三次,共九次。
6.24.6 跌落试验
产品毛重与跌落高度的对应关系
a) 根据产品完整包装后的的总质量,按表 2 确定跌落高度;
b) 按表 2 规定的高度,一次将底、前、后、左、右面向平整地面各跌落一次,跌落试验时应使初
速度为零,试验面应与地面平行。
7 检测规则
7.1 出厂检验
测试仪应经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明方可出厂或入库。
7.2 型式检验
7.2.1 有以下情况应进行型式试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时;
b) 产品设计工艺材料有较大变动时;
c) 停产一年,恢复生产时;
d) 国家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7.2.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合格的产品中随机取样
二台,做 8 小时连续试验。
7.3 判定规则
7.3.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时,出现一个项目不合格,即为不合格产品,应退回生产部门返修后提交检验。
7.3.2 型式检验
型式试验出现不合格项时,应加倍抽取样品,进行项目复验,如仍不合格,应立即停止生产,分析
原因,直到型式试验合格为止。
8 标志、包装、运输、存储
8.1 标志
8.1.1 每台采样器应在明显的位置固定铭牌,内容应包括:
a) 产品名称及型号;
b) 额定工作电压;
c) 制造厂名称和商标;
d) 制造日期及出厂编号;
e)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CMC)及编号;
8.1.2 包装箱上的标志应包括:
a) 厂名、厂址;
b) 产品型号、名称及产品标准号;
c) 应注明“防潮”、“防震”、“向上”标志。
8.2 使用说明
使用说明书内容应符合 GB 9969.1 的规定。
8.3 包装
8.3.1 采样器采用木制铝皮箱包装,内衬缓冲材料。
8.3.2 包装箱内应装文件包括:
a) 产品说明书;
b) 产品合格证书;
c) 装箱单。
8.4 运输
仪器包装完好后,可用普通运输工具,但必须防止雨雪直淋袭和剧烈震动。
8.5 存储
仪器应存储在干燥有遮盖物的场所内,防止腐蚀性物质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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