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4日,我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数据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认实联〔2018〕38号),针对各级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专项检查。现场检查拟在八月下旬启动,以“保真”和“打假”为主基调,依法依规开展检查。此次两部门协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通过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共同加强对我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规范其监测行为。
下一步,一是生态环境部将按《三年行动计划》有条不紊地开展2018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积累经验,探索方法,为2019、2020年监督检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生态环境部将督促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意识,积极推动《意见》落实,认真配合做好《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同时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三是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以此次三年行动为契机,不断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持续开展监督检查,规范监测行为,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质量。
立即询价
您提交后,专属客服将第一时间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