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0820-2007地理标志产品 通化山葡萄酒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化山葡萄酒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部门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通化山葡萄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58 发酵酒卫生标准
GB 10344 饮料酒标签标准
GB/T 15038 葡萄酒、果酒通用试验方法
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3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通化山葡萄酒的保护范围限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范围,见附录A。
4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1通化山葡萄酒Tonghua amur-wine
以产自通化山葡萄酒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规定的新鲜山葡萄为原料,并在该地域内采用本标准工艺经全部或部分发酵酿制而成的,酒精度等于或大于7% vol的发酵酒。
5产品分类(按含糖量分)
5.1 通化干红山葡萄酒
含糖(以葡萄糖计)小于或等于4.0 g/L或者当总糖与总酸(以酒石酸计)的差值小于或等于
2.0 g/L时,含糖最高为9.0g/L的山葡萄酒。
5.2 通化半干红山葡萄酒
含糖在4.1 g/L~12.0g/L,或者当总糖与总酸(以酒石酸计)的差值小于或等于2.0 g/L时,含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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