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7000.225-2008/IEC 60598-2-25:1994灯具 第2-25部分:特殊要求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
1 总则1.1 范围
GB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在诊所内进行内科治疗、检查以及在医院和康复大楼内进行医疗护理用的灯具的安全要求,灯具以钨丝灯、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为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 V。本部分不适用于在GB9706.1和IEC60601-2-41中规定的含有光源的医用电气设备。注1:医疗电气设备可能包括GB9706.1和IEC60601-2-41标准覆盖的以医疗检查为目的灯具。本部分不适用于应急照明灯具和在非医疗区(例如办公室)的一般照明灯具。注2:对于这些灯具,应参考有关的灯具国家标准。
本部分不适用于高压消毒工序用的灯具或灯具部件以及手术台用的灯具。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700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 7000.1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1—2007,IEC 60598-1:2003,IDT)
GB 9706.1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IEC 60601-1:1988+Al:1991+A2:1995,IDT)
IEC 60601-2-41 医用电气设备 第2-41部分:手术灯具和诊断用灯具的安全特殊要求
2 一般试验要求
应用GB7000.1第0章。在GB7000.1中规定的试验的顺序应按照本部分章节的顺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可能还要参考GB 7000.1的其他章节。除了本部分的试验要求以外,灯具特征被其他标准涵盖的(例如,内装变压器的嵌入式灯具),还应符合有关灯具标准相关条款的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应用GB7000.1第1章和下述术语和定义。
3.1
置床区 bedded area
放置一个或多个患者的床的区域。
注:一个病房会有置床区或诸如护士岗位、杂用室和盥洗室等区域。
3.2封闭式灯具 enclosed luminaire
由主要部件和半透明罩构成的使进入的灰尘和其他物体最少的灯具。
3.3置床区灯具 bedded area luminaire 在患者区域使用的一般用途灯具。
注:它可能是表面安装(墙或天花板)、悬吊或嵌入式安装。
立即询价
您提交后,专属客服将第一时间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