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7000.213-2008/IEC 60598-2-13:2006灯具 第2-13部分:特殊要求地面嵌入式灯具
1 范围
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 V电光源的地面嵌入式灯具的专门要求,该类灯具适于在室内或室外使用,如底园、院子、车道、停车场、自行车道、人行道、行人徒步区域、游泳池安全特低电压区域以外的区域、托儿所和类似场所。
本部分不覆盖安装在机动车道和由IEC618272规定的机场跑道上的地面嵌入式灯具。
1.1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700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 7000.1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1—2007.IEC 60598-1:2003.IDT)
2 一般试验要求
应用GB7000.1第0章的规定。
3 定义
GB7000.1第1章的定义与以下定义一起使用:
3.1地面嵌入式灯具 ground recessed luminaire
电源连接和电气部件在地面以下,适宜于安装到地面内的灯具。
3.2额定最高表面温度 rated maximum surface temperature T
在本部分第12章规定的正常工作条件下,可触及外表面的最高温度。
4 分类
灯具应用GB7000.1第2章的规定分类。
5 标记
应用GB7000.1第3章及下述5.1~5.3的规定。
5.1 根据6.1(制造商的说明书内),单位为N的额定负荷。
5.2 单位为C的额定最高表面温度T,T标记应按GB7000.1中表3.1第2列(b)在灯具上给出,且(或)在制造商的说明书和目录中给出。
5.3 如果必要的话,在制造商说明书内给出与外部接线盒相关的信息。
合格性由目视检验。
立即询价
您提交后,专属客服将第一时间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