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2085.7-2010光学和光学仪器 环境试验方法第7部分∶滴水、淋雨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滴水、淋雨试验的试验条件、条件试验、试验程序及环境试验标记。本部分适用于光学仪器、装有光学零部件的仪器和光学零部件。
本试验目的是研究试样的光学、热学、机械学、化学和电学特性受到滴水、淋雨影响的变化程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208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12085.1 光学和光学仪器 环境试验方法 第1部分∶术语、试验范围(GB/T12085.1一2010,ISO 9022-1:1994,MOD)
3 试验条件
暴露开始时水的温度应低于试样的温度,在暴露试验过程中,试样应被安装在旋转工作台易于操作的位置,工作台绕垂直于洒水区域的轴向旋转速度为1r/min~2r/min。在试验前,应测量试验所需的滴水和淋雨的速度,并将其嵌入试样所占洒水区域的中央位置。
喷水率用雨量计测定。若存在许多测量区域,或进行几种度量方法,则所有测量结果的平均值应符合条件试验方法72滴水的严酷等级表1、条件试验方法73恒定的雨严酷等级表2、条件试验方法74加风速的雨的严酷等级表3规定的雨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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