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周期 | 现货 | 规格 | 见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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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领域 | 医疗卫生,地矿,能源,航空航天,电气 | 主要用途 | UPS/EPS,太阳能,直流屏,光伏发电,风能发电,船舶设备,医疗设备 |
蓄电池密封进行共同描绘,电池壳盖密封选用安全性 的胶封技能,极柱密封选用两层密封技能,并选用预留正极板伸长空间描绘,多重确保蓄电池无酸液
不需维护,无需加水补液 1.通讯设备
可靠性高、使用寿命长 2.电子仪器
重量、体积比能量高 3.警报安全系统
内阻小,输出功率高 4.应急照明
自放电小,使用温度范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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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价 | 面议 |
更新时间:2020-12-07 13:10:22浏览次数: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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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OTEK力博特蓄电池NP10-12尺寸及规格
力博特libotek蓄电池应用领域与分类:
◆ 免维护无须补液;
● UPS不间断电源;◆ 内阻小,大电流放电性能好;
● 消防备用电源;◆ 适应温度广;
● 安全防护报警系统;◆ 自放电小;
● 应急照明系统;◆ 使用寿命长;
● 电力,邮电通信系统;◆ 荷电出厂,使用方便;
● 电子仪器仪表;
◆ 安全防爆;
● 电动工具,电动玩具;◆ 特配方,深放电恢复性能好;
● 便携式电子设备;◆ 无游离电解液,侧倒仍能使用;
● 摄影器材;◆ 产品通过CE,ROHS认证,所有电池
● 太阳能、风能发电系统;
符合国家标准。
● 巡逻自行车、红绿警示灯等。
力博特(libotek)蓄电池产品参数
产品型号 额定电压(V) 额定容量(Ah) 小时率 电池尺寸(mm)长*宽*高/总高 重量(Kg) 端子型式 螺栓规格
NP17-12 12 17 C20 181*76*167/167 5.4 L形转接式直立铜片端子 M5*15
NP24-12 12 24 C20 176*167*125/125 8.3 L形转接式直立铜片端子 M5*15
NP38-12 12 38 C20 197*165*170/170 13.1 L形转接式直立铜片端子 M5*20
NP65-12 12 65 C10 347*167*177/177 21.4 L形转接式直立铜片端子 M6*25
NP100-12 12 100 C10 408*173*210/237 32.9 L形转接式直立铜片端子 M8*25
NP150-12 12 150 C10 483*171*240/240 42.8 L形转接式直立铜片端子 M8*25
NP200-12 12 200 C10 522*240*219/244 59.6 L形转接式直立铜片端子 M8*25
自放电低
通过IATA机构无害产品认证
符合IEC896-2,D/N43534,及BS6290 Pt4,EUROBAT标准
蓄电池正常使用及护理常识 :
(1)蓄电池长期不用时,应充足电存放,并做到每三个月进行一次不少于24小时的补充充电。
(2)蓄电池在充电时应在空气流通的环境中进行。避免靠近火源,充电时好将电池组取下,以利散热。
(3)蓄电池在佳的工作环境温度为15℃-40℃。在此温度范围之外,将影响电池的正常工作。
(4)不能使蓄电池正负端短路,以免发生危险。
(5)只能使用厂家提供充电器进行充电。
(6)蓄电池是电池。请不要作为电动自行车以外的电源使用,以免造成蓄电池的损害。
(7)不能使用有机溶剂清洗蓄电池外壳。发生意外火灾,不能使用化碳灭火,而应使用化碳之类的灭火。
(8)蓄电器组若发生故障,请将其送交厂家处或有关机构妥善处理。请不要随意丢弃以免造成环境污染。
(9)环境温度高于40℃或低于-10℃时,电池寿命会缩短。因此夏天高温时,电池应避免太阳直
LIBOTEK力博特蓄电池NP10-12尺寸及规格
综合利用企业应建立用能考核制度,配备必要的能源(水、电、天然气等)计量器具。加强对运输、拆卸、储存、拆解、检测、利用等各环节的能耗管控,降低综合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从事再生利用的综合利用企业,工艺废水循环利用率应达90%以上。鼓励企业采用适用的节能技术、工艺及装备。
五、环境保护要求
(一)新建、改扩建综合利用企业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并在建设项目竣工后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生产。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
(二)综合利用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1.贮存设施的建设、管理应根据废物的危险特性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要求。
2.在综合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在常温常压下易燃易爆及排出有毒气体的残余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燃易爆危险品贮存。
3.综合利用过程中产生废水、废气、工业固废的,应具备环保收集处理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保证其正常使用。企业应具备废水及废气处理在线监测装置。
4.综合利用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要求,并具备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防治措施。
5.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具体标准应根据当地人民划定的区域类别执行。
6.综合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三)从事再生利用的综合利用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验收。
(四)综合利用企业应设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和完善的安全环保制度,建立环境保护监测制度,具有突发环境事件或污染事件应急设施和处理预案。
六、产品质量和职业教育
(一)综合利用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和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构建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编制岗位操作守则、工作流程,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工作权限,保障检验数据完整。配备经检定合格、符合使用期限的相应检验、检测设备。
(二)综合利用企业应在产品质量和其中污染物残余量/浓度方面制定不低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三)综合利用企业应建立完整的信息化生产过程管理体系,包括且不限于废旧动力蓄电池来源、主要参数(类型、容量、产品编码等)、拆解检测、综合利用、产品流向及废弃物处置措施等内容,建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数据库,提高信息化管理和技术水平。
(四)综合利用企业应建立职业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及职工教育档案,工程技术人员、生产工人应定期接受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如电工证等),做到持证上岗。
七、安全生产、人身健康和社会责任
(一)综合利用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有关标准、规定,依法履行各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手续。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治条件,对作业环境的粉尘、噪声等进行有效治理,达到国家卫生标准,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备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按规定限期达标。
(二)新建、改扩建综合利用企业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企业安全设施设计、投入生产和使用前,应依法实施审查、验收。
(三)综合利用企业作业环境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四)废旧动力蓄电池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尽量保证其电池结构完整,运输前应根据废旧动力蓄电池安全特性进行分类,按照相关标准采取对应的运输方案,具备防火、防水、防爆、缘、隔热等安全保障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五)综合利用企业应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建立职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培训制度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检查制度,并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