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周期 | 现货 | 规格 | 260*169*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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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领域 | 医疗卫生,地矿,能源,航空航天,电气 | 主要用途 | UPS/EPS,太阳能,直流屏,光伏发电,风能发电,船舶设备,医疗设备 |
主要应用范围:
太阳能、风能、水力发电储能,风光互补工程;
电信、移动、网络、铁道、机场等各种通信、信号系统备用电源;
舰船、海事等备用电源;海洋信号与航标;
石化广价及参数系统备用电源;
UPS、医疗设备、应急照明等备用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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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价 | 面议 |
更新时间:2020-08-25 11:00:26浏览次数: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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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佩斯蓄电池UD80-12 12V80AH经销批发
产品性能:
放电
(1)电池不宜放电低于预定的终止电压,否则将导致过放电,而反复的过放电则会导致容量难以恢复,为达到的工作效率,放电应0.05-3C之间,放电终止电压如下表1所示
(表1)放电电流和放电终止电压
(2)放电容量
◆放电容量与放电电流的关系,图1为FM、JFM系列 电池在不同的放电率条件下放出的容量,从图中可看出,放电倍率越大,电池所能放出的容量越小。
◆温度作用
电池容量亦受温度的影响,过低温度(低于15℃,5℉.)则会降低有效容量,过高温度(高于122℉.50℃)则会导致热失控并损害电池.
充电
(1)浮充(限制电压,控制电流)使用: 浮充电压2.25V~2.30V/单体,电流不得大于0.25C10,电池浮充电流调到小于2mA /AH.(25℃)。请参见表(2)。
(表2)充电方法与充电时间
(2)循环使用(充电即停,放完电即充):充电电压2.4 V/单体,充电电流不得大于0.25C10.
(3)温度补偿电池在5~35℃范围内工作时,不必对充电电压进行补偿,当温度低于5℃或者高于35℃时,建议对充电电压作适当的调整,调整标准为浮充时 干3mv/℃/单体,循环使用时干4mv/℃/单体(温度以25℃为基准)。
(3)过充电
电池充足电后再补充电则称为过充电,持续的过充电将会缩短电池的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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